日前,我院张申杰等5名同志在市院《关于本市检察机关集体和个人记功嘉奖的决定》中,因参与专案、专项行动和专项工作时,严守纪律,恪尽职守,踏实工作,用实际行动体现了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优秀品质和职业精神,荣获立功嘉奖表彰。其中,参与办理“628专案”张申杰同志记个人二等功、徐翀同志记个人三等功;首批“套路贷”案件捕诉联合办案组荣获集体二等功,对参与办理的王建平同志记个人三等功,杨晶晶、饶莹同志给予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