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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思群检察长接访并组织召开协调会 实质性化解一行政争议案件 时间:2020年06月11日

6月10日上午,我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陈思群就主办的一起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案件,结合前期办案工作,再次当面听取申请人对于和解方案意见。今年2月,陈某等四人因房屋拆迁裁决一案不服法院行政判决,向我院申请监督。鉴于该案争议周期较长、案情较为复杂,我院成立了由陈思群检察长带队、骨干检察官组成的办案组。经审查认为,相关行政机关执法程序规范,裁决依法有据;法院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判决并无不当。但该案所涉房屋自2010年拆迁至今,历时10年,申请人家庭人口众多、居住条件较差,且其中一人身患重病,一人为独居老人,经济生活条件困难,原安置方案确实无法完全解决实际困难。鉴于上述情况,办案组搭建案件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平台,加强释法说理,打开申请人心结;牵头行政单位、拆迁公司等,共同协商和解方案。同时,充分发挥检察机关三级联动一体化办案优势,在市检察院指导下,加强与房屋确权登记、税务等相关行政机关沟通联系,帮助解决方案执行可能遇到的实际问题,引导重病当事人申请司法救助。最终,在平等自愿、自主协商的基础上,该案申请人、行政机关及拆迁公司三方当事人达成了和解意向。

随后,陈思群检察长主持召开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协调会。市人大代表邹文权、赵鉴应邀到会见证,陈春兰副检察长,宝山区检察院王强副检察长,市检察院、我院和宝山区院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就和解方案再次向各方当事人进行确认,并组织签署和解协议,相关争议问题得到了妥善解决。该案是市检察院挂牌督办的全市检察机关首批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案件之一,也是本市由检察长主办并成功化解的首例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案件。

陈思群检察长强调,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既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理念的必然要求,也是加强和改进行政检察工作的现实需求;既要维护合法裁判权威,又要协调各方利益诉求;既离不开公民法治意识和企业社会责任感的提升,也离不开各方面的协作配合。在检察机关重塑性变革的关键时刻,法律监督主责主业要不断深耕优化。多元化的利益诉求对检察机关探索与之相匹配的纠纷解决机制提出了全新要求。要不断总结经验、加强研究,更加自觉地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努力推动各项工作部署落地生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