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在加强民事行政检察个案监督同时,积极探索民事行政检察类案监督,率先制定《关于民行类案及关联案件检索的指引》,促进司法标准统一。相关工作获得市检察院领导批示肯定。一是明确强制检索范围。要求对拟提请抗诉或制发检察建议、拟邀请专家咨询或进行公开听证、重大疑难复杂新类型等5类案件应当进行检索,对同一当事人多次向本院申请监督等3种情形可以进行检索,做到同类案件判决情况每案必查、一案一报告,最大限度发现和积累监督线索。二是深入开展类案检索。充分运用中国裁判文书网、中国司法案例网等平台资源,通过搜索关键词、相关法律法规、相似争议性事实等方法,开展类案及关联案件检索,对有监督价值的线索,采用检察官联席会议、专家学者会商等方式开展研判。三是深化检索结果运用。通过检索和研判先后发现了“夫妻共同债务认定标准”“借款人归还款项超出利率上限部分可否当期抵充本金”等类案监督线索。同时,召开类案监督专题研讨会,邀请相关司法工作人员、专家学者共同论证,消除分歧、形成共识,促进解决司法实践中的典型性、普遍性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