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门听庭,主动接受监督,确保老年人权益,我们这么干

时间:2020-09-22

      

近日,静安区检察院就一起住家保姆盗窃年逾90周岁老人财物的涉老犯罪案件组织听庭评议。老年人犯罪检察官专业化办案组主办检察官出庭支持公诉,上海市人大代表刘格春受邀参加此次活动,静安区检察院副检察长孙琳、检委员会专职委员王蓓俊和其他检委会成员现场听庭。

张老伯年过九旬,因子女都在国外定居,就雇佣王某来家中做住家保姆,照料日常起居。去年11月7日,王某趁张老伯不备,窃得张老伯的建设银行卡一张,并于当天至ATM机分五次,每次3000元共窃得15000元。11月8日晚上,王某陪张老伯办完事后便买了南下的火车票回老家了。今年4月29日,在王某准备外出去打工时,老家当地派出所的人告诉她正在被通缉,不得已她去派出所投案。

庭审中,公诉人就被告人供述辩解的矛盾点进行针对性发问,促成被告人当庭认罪悔罪,就提出的量刑建议充分阐述理由,并结合老龄化背景下护工看护养老服务的普遍化趋势,对被告人进行法庭教育。法院采纳了公诉人的量刑建议,当庭对被告人作出有罪判决。

庭审后,评议人员就文书规范、出庭指控、量刑精准、释法说理等方面进行评议。

上海市人大代表刘格春全程观摩案件庭审,现场填写《“推门听庭”评分表》与《“推门听庭”评议表》,就检察官的出庭表现等进行评分,并对本次庭审效果及公诉人庭审风采予以充分肯定。她表示,在老龄化程度越来越高的背景下,此类案件具有较大的警示教育意义。

听庭评议的形式,不仅有利于提升公诉人的业务水平,而且推动了检务公开,提高了检察工作的透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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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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