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时间:2019-01-24

静安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9116日在静安区第一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

静安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杨恒进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8年,我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按照最高检“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总要求,围绕我院“深化改革、跨越发展、从严管理、争创一流”的目标,强化法律监督,深化司法改革,提升队伍素质,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坚持聚焦中心、服务大局,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紧紧围绕区“一轴三带”发展战略,把服务保障首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顺利召开作为首要任务,为我区全力打响上海“四大品牌”、建设“国际静安、圆梦福地”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推进平安静安建设。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案件1523件2084人,经审查批准逮捕1267件1675人;受理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案件1693件2373人,经审查提起公诉1581件2156人。扎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结合区域实际,准确把握政策内涵和法律规定,通过介入侦查、引导取证,强化捕诉衔接,加大办理“套路贷”、寻衅滋事等涉恶类犯罪的力度,批捕25人,公诉34人,均获判决。严厉打击故意杀人、抢劫等严重侵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暴力犯罪,批准逮捕69件72人,提起公诉101件107人。妥善办理重大敏感案件,成功指控“4.13”案件,3名被告人获判。

加大经济犯罪打击力度,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针对涉众型金融犯罪持续高发态势,突出打击以金融创新为名的非法集资类犯罪,审查起诉了“善林金融”“快鹿系”等一批重特大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涉案金额达250余亿元。督促公安机关加大追赃力度,为投资人挽回经济损失6000余万元。加大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办理了销售假冒“YOYO”童车、“阿迪达斯”鞋服、“佳能”硒鼓、“奔富”红酒等驰名商标的商品案件12件26人。依法打击侵犯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办理全市首例以伪造营业执照、冒领公司数字证书方式骗取增值税专用发票案的23名犯罪嫌疑人。通过依法慎用强制措施、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积极督促追赃挽损,服务和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挽回被侵害民营企业损失2570余万元。注重金融风险防范,赴大宁集团、交通银行等企业开展多场法治宣讲,取得良好效果。

积极支持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圆满完成转隶任务,我院反贪、反渎、预防部门共46名人员、53个编制转隶至区监察委。抽调政治和业务素质强、职务犯罪公诉经验丰富的干警,设立职务犯罪检察官办案组。加强沟通联络,正副检察长多次带队走访区监察委,共同研究制定《办理职务犯罪案件配套衔接工作方案》,通过建立常态化协作机制,确保线索移送、提前介入、补充侦查、审查起诉等环节顺畅衔接。今年以来办理区监察委移送案件2件,由我院审查起诉后均获有罪判决,其中1件系区首例采取留置措施的职务犯罪案件;另向区监察委移送职务犯罪线索1件。

    二、强化新时代法律监督,努力提供更多更优质的检察产品

坚持以办案为中心,不断提高法律监督能力和水平,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探索监督工作新方法。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设立刑事诉讼监督部,畅通内部线索移送渠道,激活调查核实权,推动构建全流程、立体化的刑事诉讼监督机制,开展相关调查核实65次,建议行政机关向公安机关移送线索1件1人,公安机关已立案。每月对不立案、退补后不移诉等5类检察前终结诉讼案件开展跟踪监督,办理此类案件147件,提出口头纠正意见26次。积极走访区公安分局、商务委、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加强工作对接和信息互通。

加强刑事诉讼活动监督。加大立案监督力度,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理由26件,通知立案3件,公安机关立案6件。严把案件事实、证据、程序和法律适用关,不批捕417人,不起诉21人。对应当逮捕而未提请逮捕、应当起诉而未移送起诉的,追捕26人、追诉55人。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1件,提请市检二分院抗诉1件,提请再审检察建议6件,其中4件获采纳。针对法律文书制作不规范等问题制发监督文书33份,收到回复27份,其中纠正违法通知书17份,同比上升54%。

    加强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严格开展出入所、法律文书、羁押期限和交付执行检察,就发现的违法违规情形向相关部门制发纠正违法通知书13份,检察建议书3份。认真开展“监督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专项活动”,确保监管场所安全稳定。规范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受理审查147人,建议变更强制措施39人,办案机关采纳35人。加强社区矫正监督,办理相关案件113件,就矫正人员脱漏管等问题制发监督文书90份,发现判决文书错误后建议法院再审2件,移送保证金、扣押物品未返还等线索16件,1名多次违反矫正规定的缓刑对象经检察监督后被收监执行。

三、构建多元化监督格局,推动民行检察工作创新发展

    以民事行政检察工作30周年为契机,着力破解监督难题,补齐民行检察短板,构建公益诉讼、执行监督、裁判监督、审违监督四项职能协调发展的多元化监督格局。

推进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制定《公益诉讼工作内部协作机制》,规范线索发现、评估、移转及办理程序。在4个社区检察室挂牌成立公益诉讼线索受理点,扩大线索来源。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就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联动机制签约合作,探索推进“行政+检察”执法新模式。围绕食品生产、销售环节,扎实开展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保障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牢牢抓住“公益”核心,就区内建筑工地环境污染、国有资产保护、个人信息保护等热点领域开展公益诉讼,研判线索24件,立案16件,制发诉前检察建议5件,督促行政机关主动履职纠错,4件获回复。

加强民事行政诉讼监督。积极拓展监督案源,受理各类民事行政申请监督案件22件。开展生效裁判和民事执行监督,向市检二分院提请抗诉3件,其中1件涉嫌虚假诉讼,就审判程序、执行活动中的问题制发检察建议6件,均获回函。落实民行检察干部参加控申窗口接访,注重收集监督线索,从中立案3件生效裁判监督案件。与区法院会签《民事执行案件监督、协作备忘录》,就加强办案协作、建立日常联络等达成共识。

四、践行司法为民宗旨,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新需求

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扎实开展大调研活动,党组成员先后调研街道、企业、居民、社会组织100余次,部门负责人主动走访公安、法院、民政局等职能部门和静安置业集团等企业,直插基层听真话、察实情,聚焦区域实际和特殊群体开展检察工作,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对法治环境的新要求。

完善涉案老年人权益保护机制,彰显司法人文关怀。针对大调研中发现的老年人口比例高的区域实际,制定《关于进一步深化涉案老年人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牵头与公安、法院、司法局共同拟定《关于建立静安区涉案老年人权益保护机制的实施意见》,加强部门间的协作配合,多维度构建涉案老年人权益保护体系。设立老年人犯罪检察官办案组,对涉案老年人,在实体处理上体现宽严相济,在程序选择上分清轻重缓急,并完善老年被害人司法救助等制度,妥善办理老年人犯罪案件191件246人,对2名老年被害人开展司法救助。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涉老案件典型案例和工作成果,通过影视、报刊、新媒体等各类平台宣传相关案事例20余篇,并与市退管办合作,开展多形式的宣传,提高老年人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强化涉罪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关爱未成年人成长。依法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批准逮捕6人、提起公诉28人。对在押未成年人、未成年被害人的监护人开展亲职教育21人次,引导监护人强化监管责任。积极参与“爱至家”困境儿童爱心救助服务,将5名监护人监护缺失或不当的困境儿童纳入服务范围,为其提供法律支持、解决实际困难。通过检察建议公开宣告、支持起诉等形式,协助居委会取得被遗弃儿童监护权及抚养费,保障儿童合法权益。深化“法治进校园”巡讲活动,全年共开展活动60余场,其中集中开展服务教师的法治宣讲6场。检察长受聘担任市西中学法治副校长,推动依法治校和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

    提升矛盾化解和信访接待水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全年接待来访470件1390人,受理相关信访171件,处理来信、电话、网络信访件355件,办理控告自办案件29件。针对涉众型金融犯罪案件高发、来访人数激增的情况,多部门配合开展联合接待,及时答复疏导来访人员,妥善接待此类集体访48批889人次。加强矛盾化解机制建设,与区司法局、区法律援助中心会签相关实施办法和工作协议,推进律师代理和参与化解涉法涉诉信访案件。认真开展信访风险排摸,制定完善应急预案,确保进博会等重要活动期间和重要时间节点不发生影响稳定的重大事件。

五、做好改革“精装修”,全面提升司法办案质效

扎实推进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按期完成内设机构改革任务,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以改革的制度供给推动检察工作科学发展。

稳妥推进内设机构改革。认真开展核心部门办案量的调研摸底,做好干警思想动员,统筹安排人员调整方案。将原有的16个部门整合为11个,涉及岗位调整的干警72人,占38.5%。同时,注重内设机构合并与办案组织建设相结合,部门内设置独任检察官办案组和专业化检察官办案组,分别办理普通案件及特定类型案件。结合区情实际和办案特点设立渉众型金融犯罪、扰乱市场秩序罪等10个专业化办案组,每组配置3至4名检察官,提升办案专业化水平。  

实行“捕诉一体”办案模式。根据最高检统一部署,改变20余年来“捕诉分离”的办案模式,实行“捕诉一体”,由同一办案组或检察官对审查逮捕、审查起诉一办到底,加强捕后诉前跟踪监督,促进公安机关提高案件侦查质量。通过检察官联席会议机制,定期通报相对不捕、捕诉不一、疑难复杂等案件,有效把控案件质量,改革后召开联席会议16次,讨论通报案件42件。结合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推进案件繁简分流,强化干警快审快办能力,办案效率进一步提升。通过原侦监、公诉干部搭档办案,开展专题培训等方式,加快适应“捕诉一体”办案要求。

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有序开展检察官单独职务序列改革,完成首批69名检察官的等级晋升。落实检察官员额向一线办案部门倾斜的要求,一线部门员额检察官占总数的55.6%。制定检察官、检察官助理、司法行政人员绩效考核实施方案,实现对三类人员考核全覆盖。健全基层院建设考核上报管理系统和检察官绩效考核系统,将流程监控、案管通报中发现的问题纳入考核,促进考核规范化、科学化。持续推进正副检察长、部门负责人直接办案,通过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委会,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全年直接办案761件。

深入推进诉讼制度改革。对“套路贷”案件等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会同区法院召开庭前会议10余次,开庭前明确争议焦点,加强举证指导,提高庭审质效。根据新修改刑事诉讼法规定,积极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实现法律援助全覆盖,着力提升量刑建议精准度,采纳率达97%。全面应用“206”刑事案件智能辅助办案系统,规范证据审查标准,提升办案质效,共流转案件991件,标注13112条。

六、坚持全面从严治检,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检察队伍

驰而不息加强对检察队伍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坚持严字当头、一严到底,努力建设一支政治过硬、本领高强的新时代检察队伍。

强化思想政治教育,坚定理想信念。持续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对新时代政法工作的要求,党组书记、检察长带头学习宣讲,为全院干警作专题辅导党课。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通过开展“七一”座谈会、纪念“五四”专题党课、参观红色教育基地等形式,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注重领导班子的政治、思想、作风和纪律建设,深入推进“从严治检、从严治长”专题教育活动常态化。抓好领导干部“关键少数”,严格执行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全年向区纪委报备“三重一大”事项108项。

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确保清正廉洁。积极推进“四责协同”机制建设,明确各责任主体在队伍廉洁自律、作风建设等方面的主体责任,推动责任闭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紧盯关键时间节点,加强教育提醒,坚决防止“四风”回潮。重视日常廉政勤政教育,通过组织《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学习测试、开展季度廉政教育讲评、签订廉政司法承诺书、编发《党规党纪检纪检规汇编》,强化干警廉洁从检意识。严格队伍管理,完善上下班考勤、请销假、因私离沪出境报备等管理制度,加强对检风检纪和管理制度等执行情况的检查,不断强化队伍纪律作风建设。

    完善人才培养机制,提升队伍素能。围绕证据审查、出庭公诉等检察业务核心能力,加强针对性培训,打造核心办案能手和团队。1名干警获评首届十大“上海检察风云人物”,1名干警获评“上海金融检察办案能手”,我院维尼检察官团队获评上海检察机关“我最喜爱的未检团队”。开展“检察文化月”系列活动,提升干警职业道德、文化艺术、检察业务、体育竞技等方面综合素能,3名干警分别获评2017年度上海市巾帼建功标兵、2017年度上海市禁毒工作先进个人、2017年度上海市优秀志愿者。

七、自觉接受人民监督,确保检察权依法公正行使    

把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作为推动检察工作发展的重要途径,坚持重要工作部署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根据审议意见落实推进措施。对“两会”期间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严厉打击金融犯罪、加大法治宣传力度等意见建议,及时答复解释,逐项整改落实。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来院参加“关爱祖国未来,擦亮未检品牌”检察开放日、涉案老年人权益保护工作新闻发布会、拟不起诉案件公开听证等活动,主动听取意见建议,有针对性地改进检察工作。综合运用各类媒体开展检察宣传活动,在中央电视台、《检察日报》《解放日报》等主流媒体发表宣传报道240余篇次,通过“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及时发布检察动态600余条,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我院再次荣获“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检察工作取得的新成效,是区委和市检察院正确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区政府、区政协及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区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以下问题和不足:一是在司法体制改革不断深入的大背景下,确保各项改革举措落地生效的方法和途径还有待进一步探索;二是随着公益诉讼工作的全面铺开,拓展案源、查办案件和对外宣传力度有待加强,以争取社会各界对公益诉讼工作的了解和支持;三是随着检察职能的调整,干部队伍聚焦法律监督重点、做强主责主业的能力和水平还有待提升。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2019年,我院将坚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充分履行检察职能,提升服务大局能力,努力开创新时代静安检察工作新局面。

    一是以服务大局为根本,维护区域和谐稳定。聚焦群众关注的热点重点领域,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将“破网打伞”作为专项斗争的主攻方向,加大介入侦查引导取证力度,完善深挖彻查的机制,依法从严从重惩处,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积极探索经济发展新常态下服务企业发展、优化营商环境的新路径,依法打击侵占企业家财产权、创新权及经营自主权等犯罪。落实对民营企业的平等保护,把为民营经济发展保驾护航作为检察机关充分履行检察职能、服务保障大局的重要职责,努力为区域经济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和营商环境。

二是以司法办案为中心,构建良性监督格局。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监督理念,促进被监督者自我纠错,共同维护司法公正。深化全流程、立体化刑事诉讼监督机制,用好法律赋予的调查核实权和侦查权,落实检察建议公开宣告等制度,提升法律监督权威性和实效性。聚焦检察环节前端监督,进一步明确监督内容方式,做实做细刑事诉讼监督。加快适应“捕诉一体”办案新模式,通过案件繁简分流、文书及办案程序简化等方式,全面提升办案质效。

    三是以公益诉讼为重点,全力维护公众利益。全面加强民事行政检察和公益诉讼工作,注重运用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提升检察建议刚性,确保“办理一案、教育一片”。继续争取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及社会各界群体的支持,加强对检察机关办理公益诉讼案件的法律依据、监督范围、工作流程等内容的宣传,拓展公益诉讼线索发现渠道和调查途径,聘请专业人士担任公益诉讼特约咨询员,构建公益诉讼工作共同体和公益保护阵营。聚焦手机APP侵犯个人信息等热点问题持续发力,注重挖掘一些行业、领域的长期性、突出性问题,努力办理出“标准之诉”“制度之诉”案件。

四是以改革创新为驱动,提升司法改革质效。全面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理顺完善工作机制、管理规范,进一步提升改革效能。依托检察官办案组,提升金融、未检、知识产权保护等案件专业化办理水平。根据内设机构改革后的队伍实际,依托绩效考核系统,构建更加科学规范的检察官、检察官助理和司法行政三类人员绩效考核体系。加强智慧检务建设,积极应用刑事案件智能辅助办案系统,推动办案规范化。

五是以素能提升为基础,打造一流检察队伍。通过党组政治学习、支部集中学习、双周政治学习等形式,持续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加大实战练兵和分类培训力度,以提升核心业务能力为重点,打造更加专业化、更具品牌效应的核心团队,继续选树在全市有影响的先进人物,确保检察人才接续发展,锻造监督能力高强的新时代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里,我院将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认真贯彻本次大会的决议,始终牢记人民检察为人民的根本宗旨,依法全面履行各项检察职能,为保障我区提升城市能级和核心竞争力,实现新作为、开创新局面作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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