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落实“三个规定” 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工作制度情况通报

时间:2023-02-07

      

为促进公正廉洁司法,严格执行“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静安区人民检察院检察人员根据《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以及高检院有关制度要求,2022年,全院干警共主动记录报告重大事项192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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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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