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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0-08-21

8月20日,静安区检察院召开市人大会常委会《关于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贯彻实施座谈会,切实加强《决定》的学习贯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宋震、曾晓颖,区检察院检察长杨恒进,区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应妹,区委政法委副书记陈瑜栋,区人大监察和司法委主任谢军,区法院副院长丁德宏,区检察院副检察长管巍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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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规划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生态环境局等十余家职能单位负责人,各街镇负责人及置业集团等多家企业代表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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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上,与会人员集中观看了最高检制作的公益诉讼短片,静安区检察院第五检察部主任毛文静汇报了该院三年来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情况,区市场监管局、区城管执法局、天目西路街道等三家单位作了交流发言。

随后,静安区检察院先后与区监委、区生态环境局签署了《关于强化公益诉讼加强协作配合的若干意见》和《关于建立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衔接机制的意见》,进一步凝聚工作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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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恒进检察长指出,此次《决定》是继2019年市委、市政府下发《关于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开展公益诉讼的意见》后,针对公益诉讼工作的一项重要的地方性立法,对我市公益诉讼工作的重要性和指导性将日益显现,并要求:

一要提高站位,深刻认识《决定》出台的重要意义。要特别注意与静安区域特点相结合,用静安模式解决静安问题,同时,着力解决“线索”这一公益诉讼命脉问题,进一步建立健全与相关部门的线索移送机制。

二要刚柔并济,以实现公益保护为最终目的。一方面要善于运用政治智慧和法律智慧,多向行政机关取经,多和行政机关沟通,体现“柔”的一面;另一方面,要不断提升检察建议刚性,对符合起诉标准的典型案件,扩大向人民法院提起公益诉讼的适用范围,并在诉讼过程中始终把公共利益的保护作为唯一目标,体现“刚”的要求。

三要内外兼修,切实提升公益诉讼工作实效。对外要进一步加强沟通协作,使信息交流、共享真正作用于办案实践、作用于依法行政、作用于公益保护。对内要进一步锤炼业务能力,以解决问题为导向,以办案为手段,以理论学习、案例研究、案件实战等多种形式为载体,切实提升业务水平。要加大宣传力度,努力凝聚公益保护共识,打造社会治理共同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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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震副主任对静安区检察院三年来检察公益诉讼取得的成绩予以了充分肯定,并指出,公益诉讼绝不是检察机关的单打独斗,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等都应积极参与进来。他强调:

一要加强认识和学习。检察机关要进一步主动作为,克服办案中的畏难情绪。行政管理、街镇等单位要克服麻烦情绪,充分运用公益诉讼,推动执法监管工作。要与学习《民法典》相结合,不断增强对公益诉讼工作的理解和认识。

二要加强沟通和配合。围绕“如何打通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之间的联系”“如何实现线索有效移送对接”“如何及时发现、预警相关问题”等,加强协作配合,不断优化并充分发挥各类“检助力”工作平台的作用,形成主动发现、及时研究、切实解决、共同治理的工作格局。审判机关应当按照《决定》的要求,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审判专门化、专业化建设,依法审理检察公益诉讼案件。

三要加强落实和监督。检察机关应当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加强队伍建设,提高理论水平和实务能力,完善自我监督,努力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区人大要定期听取公益诉讼工作汇报,以更大力度支持、保障、推动公益诉讼工作,确保《决定》的有效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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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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