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老检察,有铁臂有柔情

时间:2020-09-18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着力增强全社会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思想观念,引导全社会增强接纳、尊重、帮助老年人的关爱意识和老年人自尊、自立、自强的自爱意识。上海是我国最早进入老龄化社会和老龄化程度最高的超大型城市。

1.png

静安区作为中心城区,人口老龄化程度一直居全市前列,涉案老年人数也逐年上升,2009年至今,静安区检察院不断探索实践深化涉案老年人司法保护,形成了“捕诉研防”一体化的“静安模式”。

微信图片_20201114150717.jpg

1.专业化团队,提供更精准优质的检察服务

加强老年人权益保护工作是新时代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求的客观要求,也是检察机关面临的时代课题。同样,如何为涉案老年人提供更为精准高效的司法服务,成为“撤二建一”后摆在静安区检察院党组面前的一道难题。

2017年4月,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静安区检察院结合区域实际,在侦查监督、公诉部门相继成立了专门的检察官办案组办理老年人犯罪案件。

2.webp.jpg

随着司法改革的深入,2018年10月,该院又在第一检察部组建 “1+2+2+1”(主办检察官1名、检察官2名、检察官助理2名和书记员1名)的老年人犯罪检察官办案组,选派上海市优秀公诉人、第一检察部副主任担任主办检察官,成员均为熟悉老年人生理、心理特点,善于开展思想教育工作的检察人员,其中全日制法学硕士7人,平均年龄31岁,是一支专业过硬、素能全面的“一专多能”青年团队,在深化落实“捕诉一体”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办案、研究、预防的立体工作架构。

2019年至今,该办案组共受理老年人涉嫌犯罪案件291件316人,其中审查逮捕126件141人,审查起诉165件175人,期间,静安区检察院不断加强部门联动,深化拓展涉案老年人司法保护“多元化”途径。

3.png

4.webp.jpg

5.webp.jpg

如今,该院已形成专业化办案组为主,其他部门共同参与的“捕诉研防”一体化的涉案老年人司法保护,为涉案老年人提供更为精准、优质的检察服务。

2. 人性化办案,司法保护有力度更有温度

在涉老案件的办理过程中,检察官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和加大速裁程序的选择,既体现刑事司法的力度,又融入文明司法的温度。
    
实体处置上做到宽严相济

对于严重侵害老年人人身、财产权利的案件,依法予以从重打击。

2011年至2018年,保健品推销员徐某编造做生意需要周转资金,卖保健品需要运费等理由,骗取一对年逾古稀的老夫妻500余万元,老人被迫卖掉唯一住房,老先生深受刺激,突发脑梗离开人世。静安区检察院予以从重打击,后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

对于罪行较轻、主观恶性较小的老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坚持慎捕慎诉,并通过适应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选择速裁程序等措施,切实做到从快、从宽处理。

6.webp.jpg

64岁的翁某经营一家医疗器械公司,疫情期间多次捐赠一次性医用口罩等防疫物资。2020年3月因不满居住小区一车主违规停放车辆而掰断了对方的雨刮器,涉嫌寻衅滋事罪。案后发,翁某认罪态度良好,主动赔偿被害人的损失并得到谅解,经公开听证听取人民监督员和人大代表的意见后,最终对翁某作出了不起诉决定。

7.png

程序适用上做到急缓有度

对办案组的检察官而言,每降低一点“案-件比”就意味着缩短了老年犯罪嫌疑人的羁押时长,进而帮助他们更好重归家庭和社会。

8.webp.jpg

在办理老年人犯罪案件中,全面细致地对老年人犯罪的个体动机、社会原因加以了解,并对主观恶性、社会危害性、再犯可能性等进行评估,使办案体现三个效果的统一。如在办案过程中对涉案老年人开展充分的释法说理,对不批准逮捕案件的老年被害人,向其说明理由。在审前程序中提前开展恢复性司法工作,老年受害人据此获得物质、精神补偿,社会关系得以修复。

执行细节上体现刚柔并济

检察官在执法环境和沟通方式上体现“柔”的特点,不开警车,不着检察制服,充分保护被害人隐私;在询问被害人时,家属在场陪同,缓解其精神压力;对年龄较大、居住较远、行动不便的老年被害人、证人选择合适地点进行询问,尽量不影响其正常生活。

9.webp.jpg

2019年,81岁的老人潘某因制止小区居民垃圾不分类被殴打致伤。在办理该起案件时,检察官主动上门为躺在床上的老人制作询问笔录。同时,检察官在权利救济保障时也体现“刚”的特点,对没有能力聘请辩护人的老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同法律援助机构,落实援助措施,保障其诉讼权益。发现老年人受到威胁或打击报复,及时与有关部门联系,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3. 规范化机制,构建区域化一体联动保护

为确保每个办案人员对涉案老年人司法保护在理解、执行上具有统一的认识和规范,2009年5月,静安区检察院制定了《涉案老年人司法保护工作规定》

10.webp.jpg

随着新时代老年人对美好生活的需要日益增长,涉老案件呈现新情况、新特点。为了深入分析办理的涉老案件特点,研究保护理论、法律政策依据,2017年6月29日,静安区检察院与华东政法大学联合举办加强涉案老年人权益保护研讨会,邀请大学教授、相关职能部门等专家开展论证,为推进此项工作提供理论支撑,在全院树立深化涉案老年人司法保护的理念。 

11.webp.jpg

2018年3月,党组书记、检察长杨恒进实地走访南京西路街道、临汾路街道综合为老服务中心,慰问困难老人,了解老年人的需求。邀请来自居委会等基层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来院,介绍涉老典型案例,听取意见建议,找准涉案老年人权益保护工作的“落脚点”。同月,静安区检察院制定了《关于进一步深化涉案老年人司法保护工作的意见》,进一步加强内部协作,提升司法保护整体效能。

12.gif

在实践的过程中,检察官越发意识到,只有加强区域化一体联动,才能发挥涉案老年人司法保护的最大效应。为此,检察官牵头公安、法院、司法局相关人员多次会商,2018年11月,4家单位联合制定了《关于建立静安区涉案老年人权益保护机制的实施意见》,加强协调配合,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开展涉及老年人案件情况的通报,征询意见和建议,切实开展对涉案老年人分层分类、人文关怀、及时有效、综合保障的司法保护。

13.gif

今年以来,为了实现涉案老年人司法保护精细化,检察官认真梳理了近年来涉老案件,为进一步准确把握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界定不捕不诉界限、统一量刑建议尺度等工作提供理论支撑。

14.webp.jpg

同时,也将依据涉案老年犯罪嫌疑人翻供、认罪情况的调研成果,进一步规范涉老案件的证据规格,联络公安机关共建涉老案件侦查机制,为从速办理提供基础。目前,针对老年罪犯的改造,已经与区司法局会签《关于加强静安区老年社区矫正对象工作实施意见》,通过共建致力于这一特殊群体的犯罪预防等工作。 

4. 全方位普法,点面结合推动源头治理

老年人犯罪、服刑,往往牵扯到几个家庭的稳定和幸福,既危害了社会,也给家庭子女的心灵留下阴影,预防和提前干预就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检察官除结合个案通过报纸、电台、电视台进行普法宣传外,还及时总结经验做法和典型案例,撰写工作白皮书并召开新闻发布会,起到了很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15.webp.jpg

老年被害人、证人权益受损时,对其生活、家庭和个人身心健康也会产生比对其他群体要严重得多的影响。针对老年被害人较多的诈骗案件,检察官深入研究案件特点和原因,及时梳理出8种典型骗术,给出了防骗小贴士,同时,还将相关案例改编后印刷成《老年人防诈骗须知》等宣传材料数千册,通过“送法入社区”等方式进行发放。

在老年人较多的小区开展“守住钱袋子、你我同努力”等普法讲座,用老年人身边的案例进行进行警示,切实提高了老年人防诈骗的意识和能力,为老年人补上了一堂防骗“必修课”。并在《上海退休生活》上设置专栏,通过聚焦真实案例、普及防诈骗相关知识等,提高全市退休老年人法律意识。

16.webp.jpg

近年来,检察官的普法形式也在悄然发生变化,新媒体普法的比重逐年上升,不仅通过“静安检察”微信公众号发布涉老案件漫画和法治小故事;而且自编自导涉老案件小品等在“微微一抖”等新型平台发布。

今年,检察官们又策划和编排了“涉老普法情景剧”,通过云端直播和微信公众号录制发布,努力让涉老检察形象、检察故事走进老年人的“朋友圈”,让新媒体作品在老年人的微信群里先“火起来”,年轻的检察官成为老年群体中的“新网红”。

19.webp.jpg

莫道桑榆老,人间重晚晴。随着老龄社会的全面到来,静安区检察院将继续把涉案老年人司法保护放在“服务大局、保障民生”的高度,放到“老吾老,以及人之老”的宽度和厚度,努力构建起涉案老年人司法保护长效机制,主动融入 “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的大局中,为老年人打造一片公平与正义兼容、文明与和谐并蓄的司法天地。


打印此页 关闭页面

主办单位: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检察院
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复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