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静安区检察院检察官赴上海市公安局轨交总队,围绕公交车扒疑难案件客观证据的收集问题作专题交流。
针对扒窃案件具有作案时间短、旁证少、流窜性强等特点,以及犯罪嫌疑人拒供抗审越来越多见的现状,静安检察院侦监部门在去年开展侵财类案件报捕证据规格专项调研的基础上,梳理归纳出车扒案件客观证据的种类、内容及表现形式。该院侦监部门主任检察官介绍了客观证据的定义以及车扒案件中较为典型的几类客观证据,并分析了在审查逮捕阶段引导取证获得客观证据后准确定案的若干成功案例,从定案和打击的角度引导公安机关重视客观证据的收集和运用。
交流会上,检察官围绕车扒案件的客观证据收集取证,结合案例分析,对赃款赃物、作案工具的扣押及固定、车载视频监控的调取、侦查试验的运用、《公交卡交易记录》的查证、案发现场勘验检查等侦查手段进行了解析,引导侦查人员改变以往以获取口供为中心的取证思路,逐步建立起以客观证据为中心、形成全案证据锁链的取证意识。
此次专题交流从办案实践出发,从客观证据切入,引导侦查人员在办理车扒案件时重视客观证据、规范侦查行为、提升报捕质量。专题交流丰富了引导侦查的形式,受到了轨交总队干警的热烈欢迎与积极响应,取得了良好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