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公司被职务侵占 静安区检察院对办案中被害单位做法制宣讲

时间:2015-08-03

 

近日,静安区检察院侦监部门干警陈洁婷、刘硕赴上海良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审查逮捕案件中发现的物业从业人员涉嫌犯罪案例为视角,就物业从业人员面临的刑事法律风险与防范为主题作法制宣讲。

据了解,20049月至20154月,犯罪嫌疑人陈某在良宇公司下属某物业公司任小区保安、保安队长、物业管理员、物业副经理等职责,在其担任物业副经理期间,一直负责催收物业管理费。2013年起,犯罪嫌疑人陈某开始挪用物业管理费用用以自己赌博和偿还赌债,而向公司慌称某区域内会所没有按时交纳物业费用。截至案发,陈某共侵占物业费用30余万元。

因此在宣讲中,检察官结合所办案例,围绕实践中物业从业人员容易涉及的职务侵占、挪用资金、盗窃、诈骗、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受贿等罪名进行精解,用生动翔实的案例和风趣幽默的语言,引导学员在加强对现有法律规定的掌握的同时,注意防范自身在执业中可能面临的刑事法律风险点。博得了听课学员的阵阵掌声,最后检察官结合职务犯罪预防理念,就加强财务管理制度建设、落实专人监督职责等方面向良宇公司提出预防建议,受到了公司员工的热烈欢迎与积极反馈。

通过此次深入基层开展法制宣讲,加强了侦监青年干警的语言表达能力和综合素能培养,课后,检察官向全体学员发放检务宣传手册,进一步宣扬了检察机关职能,提升检察工作的社会知晓度,树立检察机关和检察人员的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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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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