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安区未成年人检察社会服务中心今天揭牌 同时举行社工服务签约仪式

作者:双丽      时间:2016-11-04


2016年11月4日下午,静安区未成年人检察社会服务中心揭牌暨社工服务签约仪式在静安区检察院举行。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杨恒进,团区委书记马士威,区检察院副检察长管巍出席。团区委服务和权益保护部、区社工站相关负责人,区检察院未检科全体干警及专职社工参加。




成立仪式上,杨恒进检察长与马士威书记共同为“中心”揭牌。据悉,“中心”是以未成年人检察社会服务中心为依托,接受检察机关委托,向涉罪未成年人、未成年被害人、民事、行政案件未成年当事人等提供帮教矫治、保护救助等社会服务的工作系统。“中心”向检察机关提供的社会服务包括社会调查、合适成年人到场、附条件不起诉监督考察、观护帮教、未达刑事责任年龄涉罪未成年人的教育矫治等。“中心”根据检察机关提出的服务要求,协调相关部门、社会组织,开展亲职教育、心理疏导、经济救助、就学就业帮扶等专业服务。“中心”采用政府采购服务的形式,设立专业化的社会服务项目,引导和培育社会力量共同参与,构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长效机制。




区检察院未检科负责人郑翼与区社工站娄晓祯总督导签订了《关于静安区青少年社工参与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工作的协议》。马士威书记对专职社工提了三点要求:一是进一步加强学习,用专业视角开展工作,展现专业能力;二是严格按照协议要求,有效参与刑事诉讼,确保工作规范;三是把握工作前瞻性,增强提前介入意识,做好观护帮教工作。杨恒进检察长强调:静安区未成年人检察社会服务中心的揭牌暨区社工服务签约仪式,是“撤二建一”后新静安未检工作取得的重要成果,是该院进一步借助社会力量,建立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综合体系的关键环节,对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具有深远意义。第一,要进一步强化区未检工作专业化办案与社会化保护的配合衔接,为社会力量参与未检工作机制建设打下扎实基础。第二,要在实践中充分发挥检察社会服务中心与青少年社工服务的重要作用,使制度落到实处,让成果化为实绩。第三,要加强实践探索,积极完善制度,不断推进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长期有序发展。




揭牌和签约仪式结束后,区法院、区检察院还就未成年人刑事司法工作对25名专职社工进行了2个小时的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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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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