迁址公告
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检察院于2012年6月8日从静安区昌平路1036号迁址到静安区康定路1147号过渡房办公。
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21-62319955(总机),
021-62306925(值班室)
传真:021-62313340
邮编:200042
公诉、侦监、未检、金融、案管等部门仍在原址(昌平路1026号二楼)办公,电话021-62315556(总机)。
请按照新的联系方式与我们联系。
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检察院
二〇一二年六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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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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