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新闻动态
 
我院主动接受外部监督促进检务公开
 
    日期:2014年08月18日
 
 

近年来,静安检察院以打造“阳光检察”为目标,健全机制拓宽外部监督渠道,主动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及新闻媒体等的监督,扎实推进检务公开工作。

据了解,静安检察院通过“检察开放日”等形式,定期或不定期邀请视察检察工作,通报检察工作情况,征求对检察机关执法办案的意见建议,主动建立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新闻媒体的联络机制。

在静安检察院,主动邀请人民监督员等参与听庭评议、矛盾化解等工作,听取监督评议意见,确保案件依法公正处理的做法并不罕见。当出现案件事实、适用法律存在较大争议的、或有较大社会影响的、拟不起诉的案件时,静安检察院会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法学专家等参加公开听证会,进行公开听证、公开审查、公开答复,以程序公开透明保障实体公平正义。

此外,静安检察院还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担任评查员,参与案件评查工作。通过第三方评查,这些外部监督力量对检察人员执法是否公开,程序是否规范,实体处理是否公正等进行监督,有效规范了执法行为,提高了检察院的办案质量。

 
 
 
 
主办单位: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检察院
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复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