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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安检察院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工作有实招
 
    日期:2014年06月03日
 
 

今年以来,静安区检察院通过轻案快办工作机制提起公诉73件,占起诉数的33%,在稳步推进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工作上取得一定实效。

实效的取得离不开实招的践行,静安检察院制定《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操作细则》、《审查起诉环节工作规程》等制度,进一步规范“轻案快办”工作,规范办案流程;在规范审查报告的制作上,静安检察院规范形式、内容构成,简化证据罗列与分析,突出需要说明的问题及对案件的处理意见,注重与起诉书及庭审预案的衔接。

静安检察院指派主任检察官成立“轻案快办”专办组,内部实行轮转分案。在案件提诉后,每月由组内一名承办人集中出庭。静安检察院与区法院达成共识,简化宣读起诉书,一般不再进行讯问,全案证据以说明方式一并质证,法庭辩论主要围绕量刑展开。检察院还加强对此类案件的监督工作,专门制作《轻案快办案件判决审查表》,细化已判案件审查要素,加强对一类问题的法律监督。

 

 
 
 
 
主办单位: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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