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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安检察院创建学习型公诉队伍
 
    日期:2014年02月20日
 
 

近年来,静安区检察院秉持“工作学习化、学习工作化”的理念,坚持深化学习效果,公正廉洁执法,延伸司法服务,促进社会和谐,努力打造了一支学习型的优秀公诉团队。2006年曾被授予“全国学习型先进班组”荣誉称号,而后又相继荣获上海市文明班组、上海市老年维权示范岗、上海市青年文明号等殊荣,2013年度一举荣获上海市优秀学习团队称号。

针对队伍年轻化特点,搭建团队学习平台。公诉小组成员平均年龄29岁,14名成员均为党员,其中硕士学位11人。为此,公诉小组积极搭建团队学习平台。开展“公诉论坛”,邀请院校教授、检察业务专家辅导授课,累计组织各类学习活动30余次,并定期组织干警列席“主诉官联席会议”,有力提高干警对案件的承办研判能力,加速业务成长。开展“今天我主讲”,坚持把每周学习例会交给干警轮流主持,让学习内容和学习习惯入脑入心。2013年,深入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系列主题活动,变单向传达为互动交流,使教育效果和学习积极性得到有效提升开展“公诉沙龙”,新、老公诉人经验交流,让干警分享感悟,传承职业精神,激发爱岗敬业的热情。

针对经验缺乏特点,搭建共享学习平台。公诉小组成员普遍处于作风的形成期和经验的积累期,为此,公诉小组依托多种形式,实现知识共享与深度交流。进行“一对一带教”,邀请院领导、资深检察官与干警“一对一”结对带教,分别为干警量身打造带教方案,帮助干警走好“职业生涯关键四步”,提升业务能力,扎实工作作风。进行“岗位练兵”,积极落实“三基三抓”要求,组织听庭评议30余场,辩论、演讲比赛等其他形式的岗位培训活动20余次。进行“挂职锻炼”,选派2名优秀干警到上级院挂职,跟随全国检察业务专家学习疑难复杂案件、新类型案件的办理,在言传身教中提高业务能力。

针对“三门式”干部特点,搭建实践学习平台。公诉小组成员多是“三门式”干部,相对来说缺乏与基层群众“打交道”的能力。针对上述短板,公诉小组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一方面先后选派2名干警到基层部门,开展为期半年的挂职锻炼,并深入社区举办多场法制宣传讲座。另一方面在办案中注意引入社会力量,如邀请“柏万青工作室”参与刑事和解等工作,力争让干警在实践中磨练、在实践中加强,切实提升群众工作能力。

                                                                      作者:严瑾丽

 

 

 

 
 
 
 
主办单位: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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