场景一:
我院驻看守所检察人员在开展窗口接待工作时,经常有在押人员的家属心急火燎地要来送钱,说是关押在看守所里家人的同监室人员从看守所出去后带的口信,家人在看守所里钱不够花,要赶紧送钱进去,有些还自称能帮忙把钱送进去。
检察官提醒:
1、看守所在羁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的同时充分保障在押人员权利,一日三餐能吃饱、吃热,荤素搭配,节假日有加餐。基本生活用品有保障,夏季免费发放防暑降温用品,冬季对“三无”人员免费发放御寒物品;
2、在押人员在羁押期间可以“开大帐”购买生活用品,需要家属接济钱款时会通过《羁押人员物品接济单》的形式书面通知家属送达指定场所。看守所在收到钱款后会出具收据并及时将钱款充入在押人员账户; 同监室人员可能在共同羁押过程中了解到其他人的家庭住址及家人姓名等信息,极有可能登门造访,谎称在押人员需要钱款接济,并且装出热心帮忙的样子,使家属疏于防范,将钱款交给陌生人员从而受骗。
因此,如果您的亲人、朋友被关押在看守所、监狱等羁押场所需要钱款接济,监管场所一定会通过正规的途径通知您,您一定要凭单据将钱款送达指定场所并保管好收据。如遇异常情况请及时拨打报警电话。
场景二:
近日有媒体报道,有人网购伪造的律师证冒充知名律师事务所的律师,谎称自己能把人从看守所“保出来”,并有同伙对被害人进行推荐,以此骗取被害人钱财。
检察官提醒:
1、聘请律师一定要到正规的律师事务所办理手续,并且要着重查看律师事务所和律师的资质,不能随意轻信陌生人的推荐;
2、亲人、朋友一旦被刑事拘留不能惊慌失措,更不能“病急乱投医”。如果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可以至办案单位办理取保候审的手续。
3、取保候审手续均需依法办理,并会出具相应的法律文书,采取保证金方式的还会出具收据,千万不能相信所谓的“打点费用”、“活动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