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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失足少年走上人生正途
 
    日期:2013年11月14日
 
 

静安检察院加强涉罪未成年人教育监管

    涉罪未成年人因家庭、交友、性格等方面问题,容易重新走上犯罪道路。如果不加以监管疏导,未来可能会酿成更严重的后果。静安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对社区内涉嫌犯罪的未成年人加强保护和监督,通过监管与帮扶帮助他们走上人生正途,也切实保障了社区的安全与和谐。

静安检察院江宁检察室的负责人告诉我们:“未成年人是一个需要特殊关爱的群体,被羁押在看守所从一定程度上来说,反而更容易让他们跟成年人学坏,对社会产生敌意。如果社会、家庭能够跨前一步,共同承担起帮扶、教育、挽救的责任,对于每一个涉罪未成年人来说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7岁的谢某涉嫌妨害公务罪,但犯罪情节较轻,符合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的相关规定,江宁检察室与办案部门共同做好被害人的说服工作,为谢某争取从宽处理创造条件,经过多方努力,最终由普陀区检察院决定对谢某附条件不起诉。

刚柔相济是江宁检察室加强涉案未成年人日常监管的工作思路:安排危险驾驶的未成年人担任志愿者,高峰时段在十字路口做一小时的交通疏导员,通过换位思考深刻认识到自己当初行为的错误;而倪某平时对社区矫正要求敷衍了事,江宁检察室则会同司法所专职干部和帮教社工对其进行严肃训诫,告知其相应的法律后果,给予其心理上的震慑作用,之后每周追踪询问中得知倪某的服刑表现已得到了较大的改观。

从事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多年的检察官表示:“未成年人碰到问题时,社会对他们的态度决定了在他们心中种下的是爱还是恨的种子,如果没有从得到过公平的教育和受关爱的机会,很难要求其建立社会良知。”因此,静安检察院关注未成年人的心理状态,积极引入专业资源,通过沙盘、“房树人”投影测试等手段,为涉罪未成年人提供“一对一”的心理辅导,并与其家属共同倾听他们的心声,打开他们的心结,化解叛逆心理。

未成年人犯罪大多与家庭关系冷漠、父母对其忽视等因素有关。赵某在被列管以后,有段时间出现了夜不归宿、在外酗酒、通信不畅等苗头性问题。通过细心询问,检察官了解到赵某夜不归宿及酗酒的原因是父亲经常对其打骂,觉得呆在家里很压抑。于是检察官从正面引导、教育赵某,晓之以情、动之以理。同时建议司法所的专职人员,设法与其父亲取得联系,反馈未成年人的心理状况。

如果说家庭关系紧张是多数未成年人犯罪的心理根源,那么误交误信损友则成为未成年人犯罪的直接动因,涉罪未成年人的迷途知返必须脱离原先不良的社交圈。江宁检察室与街道心情工作室共同为涉罪未成年人提供每周一次的谈心活动,并组织涉罪未成年人参加座谈,结识新朋友,净化社交圈。

未成年人可塑性很强,在关键时刻推他一把还是拉他一把,可能对他今后的人生道路产生至关重要的影响。针对社区矫正人员回归社会寻找工作普遍有难度的问题,静安检察院积极谋划为涉罪未成年人提供工作实习和职业技能培养的机会,帮助涉罪未成年人能够和普通青少年一样顺利踏入社会,走上人生正途。

 

 

 
 
 
 
主办单位: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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