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安检察院贯彻落实中央有关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规定,积极推进节能减排效果明显,上半年总能耗较去年同期下降10.5%,能耗支出较去年同期下降21%。
首先,落实节能减排责任。将节能减排纳入各部门季度和年终考核工作,细化制定节能减排工作方案,明确各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节能减排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设专人对能耗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并予以纠正。
其次,树立节能减排意识。定期开展节能减排宣传教育活动,宣传节能减排知识和生活中的节能小窍门,向干警征集节能“金点子”。在办公楼大厅的显示屏滚动播出“我们只有一个地球”等节能警示语,增强干警资源忧患意识,培养节能习惯。
最后,强化节能减排管理。制定用电管理规定,夏季限制空调温度,减少空调能耗;及时关闭用电设备,减少计算机、打印机等办公设备的待机能耗;人离开后要求随手关灯,杜绝“长明灯”的出现;加强用水设备的日常维护和管理,使用节水型产品,减少水资源消耗;健全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制度,完善公务用车档案,合理安排车辆出行路线和用车人员搭配,减少车辆空驶里程,提高车辆使用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