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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安检察院推动检委会委员听庭评议规范化
 
    日期:2013年09月06日
 
 

静安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委会对业务工作的指导作用,健全机制推进检委会委员听庭评议规范化。上半年,检委会委员共参与听庭评议14人次。

首先,精选听庭评议案件。在旁听自侦案件、检委会讨论案件、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等基础上,重点选择可能判处被告人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简易程序出庭案件、首例适用修改后刑诉法新规定的案件开展听庭评议,提升听庭评议的针对性。

其次,丰富听庭评议形式。利用网络与多媒体技术,尝试远程同步观摩与庭后录像观摩的新形式。在评议方式上,不再局限于一案一庭的全程评议,而是区分法庭讯问、证据质证、法庭辩论答辩等关键环节,针对不同年限、层级的公诉人分批、分类地评议,提高评议结果的针对性和指导性,充分发挥检委会指导作用。

最后,加强听庭评议反馈。检委会委员的评议意见由检委会秘书综合后向相关办案部门负责人及出庭公诉人反馈。评议结果纳入干警个人业务责任档案“检委会考评”项目中,作为考核评价的依据之一。加强对听庭评议中发现的一类问题的归纳梳理,定期对听庭评议公诉案件情况进行分析,制作年度工作报告。

 
 
 
 
主办单位: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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