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静安区检察院探索开展“五个集中”办案模式。一是简易程序案件集中受理。加强与公安机关的沟通协调,每月固定两个时间段,由公安机关集中移送审查起诉简易程序案件。二是落实专人集中办理。成立简易程序案件快速审理组,专门负责简易程序案件的审查起诉工作,并适当简化制作案件文书。三是同类案件集中起诉。对同罪名同类型的简易程序案件集中起诉,为简化告知程序提高庭审效率奠定基础。四是同类案件集中开庭。由法院传唤所有案件的被告人同时到庭,在确认被告人同意适用集中开庭审理程序的前提下,对审判人员、公诉人等人员名单、当事人权利义务等共同部分一并宣布告知,之后逐一进行实体审理,并在审理后一并判决、一并说明量刑理由、一并开展法制教育。五是集中开展监督。通过集中开庭和集中宣判,加强对同类型案件量刑不均衡问题的监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