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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名花季的少女求职受骗 启动司法救助
 
    日期:2010年12月10日
 
 
 

  

  本报讯 (通讯员 房晓颖 记者 郭剑烽)犯罪嫌疑人唐某等人设下骗局,以招聘为名,骗取应聘者服装费、管理费、办理健康证等费用。静安检察院的检察官审理此案后,对两名因为求职而被骗的未成年少女启动司法救助,让她们重新踏上健康成长道路。
  
  17岁的小张是一名安徽农村女孩,父母在家务农,家中姊妹众多。为给弟弟筹集学费,她离开父母,来到上海打工,却被唐某等人骗去1040元。至7月案发,小张还未找到工作。
  
  另一名受害者、16岁的小王则是本市一所中专学校在读生,6岁时父亲去世,母亲没有工作,家中经济困难。为给家里减轻负担,小王想利用暑假打工,孰料同样坠入唐某等人的骗局,被骗人民币近千元。由于受骗,小王产生了强烈的社会不安全感,惧怕寻找工作。
  
  今年10月,这起诈骗案被移送静安区检察院未检科审查起诉。承办检察官梁为人发现,收缴的赃款无法弥补受害人财产损失,且两名被害人符合静安检察院《对确有困难的刑事案件被害人实施救助的规定》的条件,于是决定向两名被害人各发放救助款2000元。针对两名受害人的具体情况,检察官还分别实行个性化救助:对小张注重打工防范教育,宣传防骗知识;对小王侧重心理辅导,使其恢复对社会的信心,重燃希望。

 

  发表于2010年11月13日《新民晚报》

 

 
 
 
 
主办单位: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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