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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安区检察院细化流程规范外国人犯罪案件办理
 
    日期:2014年05月23日
 
 

近日,上海市静安区检察院结合外国人犯罪案件办理实际,制定《外国人犯罪案件办理指引(试行)》,进一步明确外国人犯罪案件诉讼流程与工作细则,规范案件办理。

为了细化诉讼流程,静安区检察院要求对外国人犯罪案件,坚持“严格依法、及时报备、归口管理、专人专办”原则。在案件受理后,各承办人要明确对外国籍犯罪嫌疑人的身份审查、委托辩护人、法律援助、采取强制措施、权利义务告知、提审讯问、参加法庭庭审等各诉讼环节的具体工作流程和操作细则。

结合办案实际,静安区检察院进一步健全相关工作机制,指导该类案件办理。如:细化规范在聘请翻译、情况报备、限制出境、领事通报、使领馆探视、文本翻译以及起诉书和不起诉书的制作等方面的工作要求。

静安区检察院还特别制作英文版《权利义务告知书》、《聘请翻译人员情况记录单》、《外国人犯罪案件情况报备登记表》、《使、领馆官员探视工作登记表》等,充分保障外国籍犯罪嫌疑人的诉讼权益,明确开展新闻报道、释法说理、诉讼监督等方面的注意事项,进一步规范外国人犯罪案件办理。
 
 
 
 
主办单位: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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