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上海市静安区检察院共受理审查起诉外国人犯罪案件3件4人。检察机关在打击犯罪、坚决维护司法主权独立的同时,注重提高此类案件的办理质量和效果,切实保障外籍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 对于外国人犯罪案件,静安检察院实行专人专办。在公诉、金融等部门设立外国人犯罪案件专人专办制度,由业务水平较强、办案经验丰富的检察官专门办理,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及时向市院业务处汇报相关案件办理情况,听取指导性意见。对案情复杂、重大疑难的外国人犯罪案件,建立适时介入制度,积极引导并监督侦查机关调查取证,确保案件质量。 为了保障嫌疑人诉讼权利,静安检察院加强与翻译机构的协作,为外籍当事人聘请相应语种的专业翻译人员为其提供翻译。充分告知诉讼权利和义务,认真解答提出的问题,耐心开展释法说理。针对外国人犯罪案件制作中英文不同版本的权利义务告知书,明确讯问笔录标准化用语及格式,规范讯问笔录的制作。针对犯罪嫌疑人所在国使领馆的探视要求,及时落实相关事宜,保障嫌疑人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