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静安区检察院将羁押必要性审查归口由监所检察部门统一管理。近日,监所检察部门对一名在押人员启动羁押必要性审查程序。
王某是一名外地来沪人员,因涉嫌贩卖毒品被刑事拘留并批准逮捕。看守所对其进行妊娠检查时,确认王某怀孕后,及时向静安检察院驻所检察室通报。静安区检察院监所科立即依职权对其启动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全面分析、研判修改后刑诉法、刑诉规则和看守所条例中有关怀孕妇女适用强制措施的规定,加强与办案部门的沟通联系,在了解核实案情、家庭人员、社会关系和经济状况的基础上进行综合评估,依法书面建议对王某变更强制措施,并说明其健康状况、羁押表现以及取保条件等情况。
办案部门高度重视该建议,认真听取各方意见,并针对王某系外地来沪人员的情况,积极为其寻找保证人,并加快办理进度,及时对王某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积极维护其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