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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安检察院加强律师接待窗口建设提升执法形象
 
    日期:2013年08月25日
 
 

    静安检察院健全完善工作机制,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积极树立检察机关对外窗口新形象。一是健全律师接待制度规范。制定完善《网上律师预约接待实施细则》、《案件管理操作细则》等制度,制定《律师阅卷预约登记表》,细化律师阅卷身份审核、阅卷范围、方式、接待内容、预约登记等规定,进一步健全律师接待工作流程。二是搭建律师接待“绿色通道”。在检察院门户网站、官方微信平台等公布接待、查询方式,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接受律师预约与查询,将专职接待员的手机与“律师预约平台”进行绑定,并实行24小时开机,接收预约信息后即时进行互动确认、发出温馨提醒,节省律师等待时间,提高工作效率。三是主动听取反馈意见。安排专人对律师咨询、阅卷、会见、变更强制措施等各类申请事项进行统一管理,与业务部门加强协调沟通,及时告知律师案件分流、处理相关信息。在接待窗口设置律师接待留言簿、在预约登记表中设立意见反馈一栏,主动听取律师意见,根据意见改进工作,提升检察执法形象。  

 

 
 
 
 
主办单位: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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