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新闻动态
 
公诉科“五个集中”探索建立简易程序办案新模式
 
    日期:2012年03月31日
 
 

    公诉科积极贯彻市院《关于“扩大简易程序案件公诉人出庭”试点工作的意见》,以提高简易程序案件办理质量、效率为出发点, 通过“五个集中”探索建立简易程序案件办理新模式。今年以来,已先后4次对18起同罪名同类型简易程序案件进行了集中办理,节省庭审时间近三分之一。

    一是简易程序案件集中受理。加强与公安机关的沟通协调,每月固定两个时间段(每月的10日至15日、26日至月末),由公安机关集中移送审查起诉简易程序案件。二是落实专人集中办理。成立简易程序案件快速审理组,由一名资深主诉检察官、二名助检员、一名书记员专门负责简易程序案件的审查起诉工作,并适当简化制作案件文书。三是同类案件集中起诉。对同罪名同类型的简易程序案件集中起诉,为简化告知程序提高庭审效率奠定基础,有利于进一步深化专项综合治理活动。四是同类案件集中开庭。由法院传唤所有案件的被告人同时到庭,在确认被告人同意适用集中开庭审理程序的前提下,对审判人员、公诉人等人员名单、当事人权利义务等共同部分一并宣布告知,之后逐一对各被告人进行实体审理,并在审理后一并判决、一并说明量刑理由、一并开展法制教育。五是集中开展监督。通过集中开庭和集中宣判,加强对同类型案件量刑不均衡问题的监督

 
 
 
 
主办单位: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检察院
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复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