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新闻动态
 
公诉科三项举措提高追诉工作成效
 
    日期:2012年03月31日
 
 

    今年以来,公诉科加大追诉工作力度,共建议追诉15人(单位),已追诉到案9人(单位),法院已判决4人(单位),追诉人数和到案数超过去年全年,实现侦查监督工作的新突破。

    一是加强总结,建章立制。认真梳理近三年追诉工作的经验做法,通过健全工作机制,将追诉工作落实到审查起诉各个阶段。建立追诉线索督办制度,在每周的科室例会上,由承办人提出追诉线索,并填写督办表交主诉官集体讨论。同时,安排专人对该线索进行跟踪,确保工作实效。加大追诉工作在干警季度考核中的比重,提升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二是加强学习,深挖犯罪。每周组织业务学习,及时掌握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通过正确适用法律,提高追诉工作成效。如在审查一起非法经营烟草制品案件中,发现公安机关未适用新的司法解释对涉案单位和相关人员追究刑事责任,遂发出追诉函,建议对该单位、一名主管人员和一名直接责任人员进行追诉。目前均已成功追诉到案。三是加强审查,查遗纠漏。对非法经营、团伙盗窃等常见、多发案件加强证据审查,查实所有涉案人员在犯罪中的地位和作用,深挖共同犯罪。对已发出的追诉函加强跟踪,建议公安机关积极开展抓捕,确保追诉到案率。如今年1月成功追诉到案了1名静安区院于2010年11月建议追诉的盗窃犯罪嫌疑人,体现了追诉工作成效。

 
 
 
 
主办单位: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检察院
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复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