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欢追求高消费且吸毒的雇员陈某,趁人不备从自己工作的店铺保险箱内盗走一枚重量为2.01克拉的钻戒,典当后得款4万余元。日前,经静安区检察院提起公诉,静安区法院以陈金奇犯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没收财产2万元。
去年4月,陈某被某外资珠宝公司招聘为驻上海南京西路某专卖店营业员。一直追求高消费的陈某,在岗仅工作2个多月,就伸出了贼手。6月17日下午,陈某上中班,下午4点左右,他趁同事不注意,独自走进店铺内的办公室,打开保险箱,从中偷出一枚钻戒藏进自己外套,并回到岗位上。下午5点左右,陈某溜出店铺,将偷来的钻戒以4.5万元典当出去,除去利息和手续费,得手4.14万元。事后,陈某又回到店铺里工作。
案发当天,恰逢陈某负责最后的盘点,他在盘点记录本上,作了“商品齐全”的假记录。经查,涉案钻戒的购入价为20573.85美元,折合人民币13万余元。
到案后,陈某交代,作案当天,他刚刚吸过毒,脑子冲动,一方面自己欠别人的钱要还,另一方面因答应过朋友自己要过生日请他们玩,这才下手拿走了那枚售价约30万余元的钻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