毗邻静安寺的老洋房也暗藏博弈,有人演绎了疯狂的捞钱一幕。
上海华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下简称华园物业)管理部经理蒋楠(化名),伙同公司总经理利用掌管使用权房过户、分户、租金调整和减免等职务之便,侵吞公司公款430万元,还在为他人办理3套房屋使用权变更、产权交易中,侵吞公款28万余元。日前,静安法院一审以贪污罪判处蒋楠有期徒刑13年,并处没收财产10万元。
小经理“耍权术”揽钱
静安检察院指控,蒋楠在担任华园物业管理部经理期间,与时任公司总经理沈某共谋,利用职务便利在为外籍人员张某购置乌鲁木齐北路某号及延安西路某号两处花园洋房房产转让过程中,采用账外截留的手法共同侵吞公款430万元,后两人将该笔赃款予以平分。
购买上述房产的张女士拥有美国国籍,她陈述,6年前来沪时打算购买静安区辖内的独幢洋房,因她是境外人,必须先将此类房产转到某个沪籍人的名下,变更为产权房后再作第二次转让才能成功。2007年底,张女士得知华园公司管辖的一处独幢洋房内有居民欲出售使用权房,便找到蒋楠打探。蒋楠告诉她,需与华园公司签订合同才能买下小洋房,打包价为1500万元。2008年2月初,张女士又一次从美国来到上海,称愿意买下这套房子,由该公司帮助她拿到产权。
检方的起诉书认定,张女士经蒋楠之手,先后购买了该地段的两处独幢小洋房,一处在延安西路上、另一处在乌鲁木齐北路上。
蒋楠等还专门开设私人账户,操作买卖房屋的资金。
在转让给张女士另外一套独幢小洋房时,蒋楠指示留在其私人账户内400万元,并转给沈某215万元。
东窗事发急补漏洞
2010年9月,公司总经理沈某因经济问题案发,被检察机关立案侦查。得此消息后,蒋楠坐立不安,沈某的215万元不掩盖掉,自己的215万元也会被带出来,于是再次找到张女士,要她补一份转让房产的补充协议,将房产置换费从1500万元调整为1300万元,算补上了沈某200多万的窟窿。同时,蒋楠又向张女士出具一份借条,谎称由他个人向张女士借款200万元,蒋楠自以为400多万元的漏洞都补上了。一个月后,检察机关在追查沈某涉案犯罪案时,发现了蒋楠存在诸多疑点。随着案件步步深查,蒋楠的涉嫌贪污犯罪慢慢地浮出了水面,蒋楠陆续交代了他与沈某共同贪污公款430万元的犯罪事实。法庭上,检方还指控蒋楠在为某二手房交易商老板胡某办理静安区3套房产使用权变更等业务过程中,采用同样收款不入账的手法,侵吞公司公款28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