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安区院未检科立足职能,结合区域特点,积极落实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切实维护未成年人诉讼权利,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一是实现法律援助全程化。与区法律援助中心、公安分局刑侦支队会签工作协议,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法律援助工作提前到侦查阶段,建立批捕阶段听取律师意见制度,实现对涉案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全程化。并将法律援助对象扩展到未成年被害人。全面保障了未成年被害人合法权益。
二是拓展法律援助方式。建立法律援助律师参与未成年人案件刑事和解、诉前考察帮教制度,全面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三是提升法律援助规范性、有效性。采取发放征询意见表等形式,对检察办案、法律援助律师表现进行双向测评,加强监督,提高工作规范性。同时,与法律援助律师就如何提高未成年人教育的针对性共商措施,去年以来未成年被告人认罪率、当庭悔罪率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