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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安区院开展检务效能监察规范案卷归档工作
 
    日期:2011年12月14日
 
 
 

日前,静安区院结合“三基三抓”工作和“落实首办责任,强化工作作风”专项活动要求,开展案卷归档工作效能监察,取得了初步成效。

一是加强动员部署。成立由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黄培义任组长,监察科、案管科、办公室、公诉科、侦监科、金融科、未检科负责人任组员的检务效能监察组。召开会议进行动员部署,重点对2011年6月30前办结生效案件的立卷、归档、移交等工作开展检务效能监察。

二是开展自查和整改。要求公诉、金融、侦监、未检等部门对照效能监察要求进行自查,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具体整改措施。检务效能监察组定期召开工作评析会,听取相关部门情况汇报,加强督促检查,推进落实整改措施。

三是深化工作成效。经过为期两个月的效能监察,226件未按规定及时归档的案卷已全部归档完毕。对相关情况经汇总评估,检务效能监察组提出加强日常督促检查、完善案件归档工作的软硬件平台建设、强化责任、考核、管理和技能培训等监察建议,提高案卷归档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主办单位: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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