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岁的中专在读学生方琳在6岁时父亲就去世了,母亲没有工作,家庭经济比较困难。为给母亲减轻负担,懂事的方琳想到利用暑假打工,谁知道初次应聘就着了道儿,被骗子唐军等人骗去钱财,心理留下阴影一时无法抹去。骗子归案后,没有像常规做法进入成年人刑事案件程序到公诉科进行审查起诉,而被纳入了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受案。这是怎么一回事呢?
初次应聘被骗
去年7月5日,方琳在网上看到一则招聘酒店服务员的信息,马上拨通电话。一名姓张的小姐非常热情,让方琳去淮海西路一家KTV面试。7月8日下午,方琳前去面试,一名“任经理”很快就说方琳符合要求,让她支付服装费押金500元,健康证150元,并许诺上班后予以归还。求职心切,方琳当场交了650元,却没有拿到任何收据。“任经理”又通知她当晚到一家肯德基门口碰面。
方琳的母亲得知这一情况,心生疑惑,便于当晚陪方琳来到指定地点,左等右等不见人影。随后,方琳接到电话,指定她到另一家麦当劳见面,母女俩连忙赶过去,却依然不见“任经理”等人。当晚,公安人员接到其他人员举报,将“任经理”等人抓获。经查,化名“任经理”的唐军等人以招聘服务员为名,先后诈骗了方琳等14名被害人。
抚平心理创伤
在这起案件中,唐军等犯罪嫌疑人都是成年人,由于部分被害人为未成年人,所以这起原本应由公诉科办理的案件,改由未检科办理。这是静安区检察院从去年3月开始的一项创新试点,为的是更好地维护未成年人权益,帮助他们渡过心理难关。
承办检察官梁为人发现,收缴的赃款无法弥补方琳的财产损失,且方琳符合该院《对确有困难的刑事案件被害人实施救助的规定》条件,于是按照程序规定,审查相关证明材料,并调查核实有关情况。最终静安区检察院经检委会讨论,决定向方琳发放救助款2000元。
被骗后,方琳心情特别糟糕。“我老有一种不安全感,晚上睡也睡不好,那段时间,妈妈特别担心我。多亏检察官对我的心理疏导,才让我渐渐好起来,敢重新再去找工作了。”为了让方琳走出被骗的心理阴影,未检科特别派出具有国家二级心理师资质的徐衍检察官与方琳聊天。“因为他也是年轻人,感觉很亲切,他先让我把心理的苦恼一吐为快,随后告诉我其他同龄人也会因为年轻没经验而上当受骗。在他的多次开导下,我的心情渐渐回复了,对未来也充满了信心。”
在司法实践中,未成年人在生理和心理上处于弱势,往往更容易受到各种刑事犯罪的侵害,给其本人和家庭身心健康造成严重影响。静安区检察院未检科科长顾文表示,将被害人是未成年人的成年人犯罪案件纳入未检科受案范围,可以依托设立在该科的“未成年人心理辅导工作室”,以及与团区委、青保办、社工站的联系等途径,开展对未成年被害人心理辅导,加强和其父母的沟通,引导被害人正确面对人生的挫折,为未成年人摆脱影响、健康成长营造良好氛围。
(文中涉案人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