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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安区检察院积极探索涉案老年人司法保护工作
 
    日期:2011年01月24日
 
 
  在日前揭晓的2009~2010年度上海检察机关服务大局保障民生“十佳案(事)例”中,静安区检察院推荐的《莫道桑榆老 人间重晚情——老年人司法保护工作探索与实践》脱颖而出,获得第二名。近年来,静安区检察院立足于老龄化程度高的区情,积极延伸检察职能,在加强调研论证的基础上,不断探索实践涉案老年人司法保护工作,体现司法人文关怀。2009年6月,该院在全市率先推出《涉案老年人司法保护工作规定》,在实体处置上把握好“宽与严”的标准,在程序适用上处理好“缓与急”的节奏,在执法细节上掌握好“刚与柔”的尺度,对涉案的老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害人、证人、服刑人员以及举报、控告、申诉等来访人给予全程、全面、分类和专业的司法保护。截至目前,共办理涉老案件88起,涉及老年当事人180多人,通过刑事和解、司法救助等多种途径维护老年人权益;至街道开展法制宣讲6场,受众达700余人;选派干警至区老龄委挂职锻炼,定期解答老年人维权咨询;发放图文并茂的《老年人防骗须知》2000余册,帮助老年人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在媒体开展专题宣传20余次,营造全社会关注老年人权益保障的氛围;公诉部门还专门成立老年人犯罪案件办理小组,选派熟悉老年人生理和心理特点的检察人员担任小组成员,被评为上海市第五届“老年维权示范岗”。
 
 
 
 
主办单位: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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