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窃取他人遗忘银行卡1.9万
 
    日期:2010年09月17日
 
 
 
  通讯员:房晓颖;记者:屠俊
 
  面对ATM机内别人遗忘的银行卡,25岁的宋某没有抵住内心的贪念,将卡内金额1.9万元占为己有。一场“飞来横财”演变为“飞来横祸”。目前,宋某被静安区检察院以信用卡诈骗罪依法提起公诉。

  2010年4月20日17时,宋某来到本市江宁路的中国工商银行ATM机前准备存钱。发现银行卡插不进插卡口,而ATM机的操作屏幕上显示内容是余额1.9万元。宋某当即认定有人忘记取回银行卡,顿起贪念,利用转账功能,把1.9万元悉数转入自己的银行卡内。

  原来王女士之前用此台ATM机取钱,离开时比较匆忙,将银行卡遗忘在机器内了。4月24日,王女士发现自己银行卡不见了。王女士赶紧打电话查询,这才发现自己银行卡内的钱被人悉数取走。王女士立刻报案。公安人员经过缜密侦查,很快将犯罪嫌疑人锁定为宋某。2010年6月12日,宋某在苏州被抓获。到案后,宋某退缴了全部赃款。

 

 

  发表于2010年7月28日《东方早报》

 
 
 
 
主办单位: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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