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狡猾的、甚至“零口供”的犯罪嫌疑人,证据就显得尤为重要,近年来,上海静安检察院注重发挥电子数据在侦查实践中的促进侦讯作用,在几起案件中利用电子数据成功破获案件。
在立案侦查某银行静安支行黄某、邵某某受贿案时,该院调取了其手机通话记录,并在审讯时适时运用电子证据,瓦解犯罪嫌疑人的心理防线,促使其从不供认到主动交代相关涉案事实,为迅速突破该案打开了局面。静安检察院运用电子数据辅助审讯,增强突破力度,突出证据的客观性要求的做法,高效发挥了电子数据对案件线索评估的关键作用。
另外,该院还以电子数据为依托,构筑夯实犯罪行为事实证据链基础。如在办理某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副主任周某受贿案时,针对行贿人已交代,但受贿人拒不供述的情况,该院运用技术手段恢复犯罪嫌疑人及关键证人已删除的手机短信记录,并结合涉案银行账户的流水账单,通过对比分析梳理出行贿人与受贿人的资金交易往来。最终在获取关键证据的基础上,进一步严密证据体系,完善证据锁链,该案取得了关键突破,并已正式立案。
静安检察院的在电子证据的利用上,通过提高通过电子取证手段收集、运用实物证据的能力水平,推动了职务犯罪侦查工作模式向“证供结合”、“由证到供”的有效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