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安区检察院自2009年被评为创建绿色环保机关先进单位后,始终坚持绿色环保理念,推行节能减排长效措施,取得积极成效。2012年至今,静安区检察院平均每年单位能耗下降保持在5%。
加强组织,树立环保理念。深化节能减排专题宣传教育活动,每年“6·5”国际环保日倡导干警绿色出行,停驶车辆一天。积极参加“携手节能低碳,共建碧水蓝天”活动,通过组织能源紧缺体验、“绿色出行”、节能减排知识竞赛等,倡导节能减排。
广泛动员,培养良好风尚。向干警发放《节能减排倡议书》,在全院征集节能“金点子”,张贴“少乘电梯,多走楼梯”、“留意节约每一滴水”、等环保提示语,增强干警参与度与节约意识。严格控制办公区域空调温度,及时关闭用电设备,减少计算机、打印机等办公设备待机能耗,营造节能减排良好氛围。
积极规划,落实节能措施。积极做好新办公大楼的节能环保规划,充分使用保温、隔热材料及节能电梯、太阳能热水器等设备,做好室内、屋顶及大楼门前的绿化,预计可节约燃气35%、绿化面积比原办公大楼增加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