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安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对犯罪嫌疑人刘某提起公诉

时间:2018-06-26

日前,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对刘某提起公诉。

经查,刘某于20171230日凌晨1时许,驾驶 “克隆”出租车,途经本市静安区武定西路、胶州路路口时,被巡逻至此的上海市公安局静安分局交警多次鸣警笛示意停车检查。刘某为逃避处罚,未停车反而加速行驶,期间多次实施闯红灯、强行在马路中央调头、在直行车道左转等违法行为。在逃离至武宁南路、长寿路路口时,刘某强行驾车从逆向车道行驶避开了前来拦截的警车,后继续加速行驶,并在逃离过程中冲撞上拦截的警车,造成警车受损、警车上的两名公安人员、一名特保队员,以及出租车上的越南籍乘客受伤。

  

打印此页 关闭页面

主办单位: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检察院
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复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