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月25日,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对种某某等63人作出了批准逮捕决定。
经查,2018年2月起,犯罪嫌疑人种某某指使他人注册成立上海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并伙同其妻张某某招募行政总监、公司鉴宝师、公司财务、部门总监等职位,通过“58同城”网站、老乡介绍等途径招聘马某某等百余名犯罪嫌疑人作为公司业务员。公司经营期间,犯罪嫌疑人种某某通过各部总监将客户信息下发给各部门业务员,随后指使业务员使用化名通过网络发帖、微信、电话邀约等方式,诱骗客户携带个人藏品来公司,以高价拍卖为名诱骗被害人签订委托拍卖服务合同书、展览服务协议,以服务费等名目收取高额费用诈骗被害人钱财。
2018年10月底,犯罪嫌疑人种某某等人将公司搬迁并改名为上海某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指使所有业务员更改化名和联系方式,继续对外实施诈骗,直至案发。现查实该团伙仅在2018年10月、11月期间即骗取金额达806万余元,已联系查实的被害人达240余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