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检察院 对首例中摩成功引渡案件提起公诉

时间:2024-02-04

      

近日,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被告人罗某涉嫌职务侵占罪一案提起公诉。该案是中国与摩洛哥引渡条约生效后的首例成功引渡案例。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罗某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罗某于2016年起担任某健康管理有限公司行政人事经理等职,负责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资金支付和出纳工作,并控制具有审批权限、操作权限的公司银行账户U盾。2018年至2020年间,罗某利用上述职务便利,从被害单位套取资金合计人民币110万余元,用于个人消费等。嗣后,罗某携款前往摩洛哥。

2022年4月28日,上海市公安局静安分局将本案移送审查逮捕。静安区检察院经审查,于同年5月2日以罗某涉嫌职务侵占罪对其批准逮捕。‍

2022年7月,国际刑警组织对罗某发布红色通报。2023年4月,摩洛哥警方将罗某抓获,中国公安机关即依据双边引渡条约向摩洛哥提出引渡请求;同年10月底,摩洛哥法院裁定向中国引渡罗某。2023年11月,公安部“猎狐行动”工作组押解罗某从摩洛哥返回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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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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