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环境建设是保障残疾人、老年人等群体平等、充分、便捷地参与和融入社会生活,促进全民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的一项重要工作,对于促进社会融合和人的全面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对违反本法规定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人民检察院可以提出检察建议或者提起公益诉讼。《上海市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明确,人民检察院通过诉讼监督、检察建议、支持起诉等方式对无障碍环境建设工作进行法律监督。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检察官们交出一份怎样的答卷?
“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是全社会共识,检察官们认识到位,行动有力,落点精准!”10月11日,静安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执法检查组副组长孙明丽带队赴区检察院开展调研。会议现场,检查组成员们对静安区检察院以检察履职助推无障碍环境建设的工作实践给予充分认可。
2021年以来,静安区检察院立足法律监督主责主业,立案办理无障碍环境建设领域公益诉讼案件14件。
加强协同配合 凝聚无障碍环境建设工作合力
深入调研,承接最高检“老年人信息无障碍领域公益诉讼可行性”研究课题,聚焦老年人出行、就医、消费、文娱等高频事项深入一线调研,通过发放问卷、座谈交流、走访排查、普法宣传等方式,主动了解需求,发现案件线索,形成《老年人信息无障碍检察公益诉讼问题研究》等专题调研报告。
形成合力,与区残联会签《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加强残疾人权益保障的协作意见》,完善案件线索移送、信息共享、联合调查、工作联动等工作机制。召开“数智”时代涉老检察公益保护研讨会,邀请代表委员,区法院、民政局、交通委、卫健委,养老机构相关负责人及老年人权益保护专家共同参与,汇集改造“金点子”,增强法治“凝聚力”。
聚焦重点领域 强化无障碍服务设施社会治理
让出行更安全,“无障碍设施被改变用途、非法占用,盲道年久失修、非机动车侵占......”针对“益心为公”志愿者线索提供平台上出现的上述重点问题,静安区检察院督促属地街道加强排查整治。在1起故意伤害案中发现残疾人专用车无牌无证上路案件线索,以制发检察建议等方式督促交警部门严查车辆来源,守护群众出行安全。
让生活更便利,“这微信号挺好,就是老年人用起来有点麻烦。”为突破“数字鸿沟”,静安区检察院积极推动相关行政机关对涉及就医、医保等常用民生事项的微信公众号、小程序加快无障碍改造。对部分医院、养老院未落实信息化无障碍措施问题,向相关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督促解决就医难、探视难,实现共享公共服务。
让阅读更轻松,如何解决盲人阅读难?针对辖区部分图书馆未依法设置无障碍阅览区域、未提供语音和盲文等情况,向相关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督促补充盲文书1503册、有声读物80册。邀请视力残疾人士“沉浸式”体验有声阅读文化体验阵地“数智图书馆”、盲人专用电脑助视器等设施,确保“有声阅读”能抵达更广阔人群。原创漫画《听见我的声音》获最高检、检察日报正义网等微信公众号转发。
改进工作方法 提升无障碍环境案件办理质效
简案快办,提高保护“及时性”,坚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检察公益诉讼案件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对事实清楚、监管职责明确的行政公益诉讼案件,优先适用简案办理,快速推动问题解决。如,针对盲道等无障碍设施被占用的情况,督促行政机关在5日内即整改完毕。该项工作机制入选上海市人民群众最期待的法治为民办实事项目。
外脑支撑,提升办案“专业性”,针对无障碍环境建设是否符合相关国家标准等问题具有较高的专业性特点,打造“检察官+”模式,协同特邀检察官助理、技术调查官开展专项摸排,破解无障碍环境建设违法认定中的专业技术难题。
多方参与,擦亮司法“人民性”,邀请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益心为公”志愿者等,通过提供线索、参加现场调查、参与公开听证、“体验式跟进监督”等方式,共同参加到无障碍环境公益诉讼案件办理中来,将有无障碍需求的群众代表跟进监督的情况作为整改是否到位的重要判断标准。
脚踏实地,善作善成。跨越“数字鸿沟”,搬走盲道“绊脚石”,改善无障碍借阅环境......都是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检察公益诉讼职能,助力美好城市无障碍环境建设的生动注脚。下一步,静安区检察院将持续拓宽无障碍环境建设监督领域,厘清监督责任,加强多方协同,探索源头治理,以更实举措保障残疾人、老年人等特定群体权益,做优可感受、能体验、得实惠的检察为民,守护人民群众美好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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