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蔡盛)女儿要买宝马车,老爸全额“赞助”,不过42万余元的“赞助款”却是从自己任职的公司拿的。日前,犯罪嫌疑人王伟被静安区检察院以职务侵占罪提起公诉。 53岁的王伟是上海一家企业管理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兼总经理。 2007年,王伟的女儿工作了一段时间,也考出了驾照,就向父亲提出想买一辆宝马“MINI”型轿车。女儿的愿望,父亲自然要全力满足。不久,王伟经人介绍,联系到一家汽车销售服务公司的业务员朱某,得知该型号的宝马车外地有卖,需要支付5万元定金。同年4月2日,王伟让公司财务开具了一张5万元的支票给朱某作为购车定金。 宝马车运到上海后,4月10日,王伟让财务开具一张29万元的支票,作为购车剩余款项,同时开具一张4.2万元的支票作为拍牌费,一并交给朱某。后来实际拍牌剩余3400元,王伟把这笔钱还给了公司。 4月18日,王伟又让财务开具了一张4.45万元的支票,交给朱某用于支付购置税、保险费等。这样,王伟总共从公司拿了42万余元给女儿购车。 这些钱是投资方投入公司用于经营的资金,王伟使用这笔钱买车并未经过公司股东及投资方同意。 2009年10月,王伟离开公司,走前他让一些和公司没有实际业务往来的公司开具发票,并拿这些发票到公司冲账,最终将账面做平。 去年6月,王伟主动向公安人员交代了自己私拿公司资金买车的事实,随后退出全部赃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