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安区检察院发布《涉老年人刑事案件检察工作白皮书》

时间:2020-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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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2日,静安区检察院举行《涉老年人刑事案件检察工作白皮书(2019.1-2020.9)》新闻发布会,市人大代表潘书鸿、罗维,区人大代表张勇,区政协委员陆祺、周少白,市退管办政策调研部部长陈国斌,静安区检察院副检察长孙琳,新华社、中央广播电台、中国青年报、法治日报、中新社、人民网等十八家媒体单位出席了发布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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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会上,静安区检察院老年人犯罪检察官办案组(以下简称:专办组)负责人孙科浓发布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检察院《涉老年人刑事案件检察工作白皮书(2019.1-2020.9)(以下简称《白皮书》),介绍了2019年以来静安区检察院涉老年人刑事案件办理情况、常态机制和工作举措,并发布了6个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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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统计,2019年至2020年9月,静安区检察院共受理60周岁以上老年犯罪嫌疑人审查逮捕案件144件160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186件200人,案件较往年呈现上升趋势。

根据《白皮书》显示,老年人犯罪案件呈现出轻罪轻刑案件居多、屡判屡犯现象凸显、认罪认罚比例较高三大特点。其中被判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和管制的占被判刑老年人总人数的88%;老年人犯罪的前科率达33%,明显高于同期全年龄普通刑事案件的前科率,老年犯罪嫌疑人普遍认罪早、翻供少,静安区检察院办理的老年人认罪认罚案件,仅一起因对赃物数量发生辩解当庭翻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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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皮书》还反映出以下特点:在老年人犯罪案件中,男性人数为女性的3倍以上,主要集中在60至65周岁,其中初中文化人数最多;老年人涉嫌罪名相对集中,排名前三的为盗窃罪、开设赌场罪和故意伤害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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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盗窃罪人数占老年人犯罪总人数的52%,其中盗窃超市商品类贪图小利型案件数量占比较高,这与部分老年人法律意识淡薄等因素密切相关。开设赌场犯罪案件中,老年人主要涉及组织百家乐赌博模式赌球等,其中大部分为二人以上共同犯罪。故意伤害犯罪案件中,因家庭邻里纠纷引起的案件高达70%,且多为邻里之间垃圾堆放、停车问题、通行相碰等琐事引发的纠纷,反映老年人在纠纷中的特殊心理状态,特别对亲属、邻里之间素有积怨的,易引发矛盾激化等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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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办组在办理老年人犯罪案件时,在实体处置上,准确适用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一方面,“当严则严”。对于主观恶性大、罪行严重或前科多的老年犯罪嫌疑人,充分履行逮捕、起诉等检察职能,严厉惩治、严以执行;另一方面,“该宽则宽”。坚持少捕、慎诉、少羁押原则,依法运用好不捕、不诉、免予刑事处罚、建议缓刑等检察职能,适时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对于犯罪情节轻微的案件,依法审查并召开公开听证会,共决定相对不起诉10人。

在程序适用上,推进繁简分流,实现快慢分道、提速增效,不断降低“案-件比”。一方面,对老年人认罪的轻微犯罪案件,从快从简,对老年人举报、控告、申诉等案件,优先接待,优先办理;另一方面,对涉老疑难复杂案件,坚持繁案精办。

根据《白皮书》显示,在侵害老年人权益案件中,由于老年人生理机能退化、反应相对迟钝,风险识别和防范能力较弱,专门以老年人为作案对象的侵财类案件较为常见,其中涉嫌的主要为盗窃罪和诈骗类犯罪。据统计,同时期老年被害人案件有109件,其中盗窃31件、诈骗类52件。涉老盗窃案件中,犯罪分子利用居家看护机会窃取老年人财物案件时有发生;涉老诈骗类案件中,犯罪分子多利用老年人贪图小利、注重养生等心理特点和缺乏身心关爱的现状,以购买保健品等为名实施诈骗活动,犯罪手段花样繁多,部分案件犯罪金额较高,个别甚至高达上百万元。

静安区检察院在对于严重侵害老年人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依法予以从重打击时,也对老年被害人给予从执法方式、心理关怀到司法救助等全方位的保护:对年龄较大、居住较远、行动不便的被害人主动上门询问,调查时不开警车、不着制服,保护隐私、降低影响;对于犯罪导致身心健康受到影响的老年人,积极对接心理疏导,最大程度减少心理创伤;对于因刑事案件造成生活困难的老年人,建立完善司法救助互通机制,开通“绿色通道”;对赡养、继承、医疗等侵犯老年人基本权益问题突出的案件,积极对接运用民事行政检察职能,加强检察监督,提升办案质效。

静安区检察院针对涉老刑事案件做了大量的数据统计与分析,并用其反哺检察工作,有针对性地延伸检察触角,多角度发力。

一是全方位精准普法。

探索多样化宣传渠道,走进社区、走近老人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普法宣传。

二是深层次社会治理。

充分借助社区街道、居委会等基层组织力量,积极探索矛盾纠纷解决多样化机制,最大限度化解矛盾、修复社会关系。

三是全流程后续帮教。

将工作触角延伸至刑罚执行阶段,与司法局会签《关于加强静安区老年社区矫正对象工作实施意见》,发挥检察一体化的制度优势,共建老年罪犯社区矫正工作长效协作机制。

为进一步提升涉老案件办理的专业化水平,专办组通过数据统计分析、梳理案件特点、挖掘问题根源、总结犯罪规律、反思机制弊端,形成了专项调研文章。据此,静安区检察院于2020年9月召开“涉老犯罪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适用与路径选择”研讨会,邀请专家学者和法院、公安、司法局等相关单位人员参加,进行专题研讨,集思广益、博采众长。

十余年的探索,静安涉老检察已形成一整套行之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近期,专办组专门对原有规定进行修订、更新、细化和完善,并出台了《老年人犯罪专业化办案工作规定》,同时建立了涉老案件法律援助全覆盖常态化机制,探索建立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诉前介入机制,确立区域化一体联动机制,完善与公安、法院、司法局、退管办相关单位定期联络制度,强化沟通协作,构建多元化、立体化权益保护体系。

与会媒体代表结合静安区检察院发布的《白皮书》,聚焦涉老年人刑事案件数量变化、办理情况、工作特点、推广办法、队伍建设等方面进行提问,分管检察长及部门专办组负责人结合办案实际,作了针对性的答复。

发布会上,市退管办陈国斌介绍了全市退休老年人的基本情况,他希望市退管办能和检察机关进一步深化在普法宣传等领域的合作,主动跨前一步,扩大反传销、反诈骗等常识宣传在老年群体中的影响力,让检察温度温暖更多的退休老年群体。

与会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于涉老年人刑事案件检察工作给予充分肯定,一致表示静安区检察院在办理涉老年人刑事案件时既有尺度,又有温度,对老年犯罪嫌疑人和被害人的权益保护工作诠释了社会对于老年人的关爱,使得老年人在司法案件中对于公平正义有了更多获得感。

对于如何进一步做好涉老检察工作,代表、委员们提出了建议:一是建议在办理涉老刑事案件中,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认真履职,加大法律对老年人的保护力度,依法惩治侵害老年人权益的犯罪行为。二是建议充分利用检察数据,协同行政机关和社会群体等多方力量,积极参与街道和社区法治建设,做好法律保障和服务工作,做到司法为民,进一步提升老年人幸福感、获得感。三是建议在涉老检察方面做的诸多工作和举措进行进一步梳理,建立起成熟的涉案老年人权益保护司法体系,进而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成果,复制推广到上海乃至全国。

孙琳副检察长表示,静安区检察院举行“涉老年人刑事案件检察工作白皮书”新闻发布会对于近两年静安涉老检察工作进行了阶段性总结,为的是交出一份“成绩单”接受各位代表、委员的检验,也让广大媒体朋友和社会各界了解静安涉老检察工作的做法和成效。

下一阶段,静安涉老检察将进一步提升思想认识,准确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自觉将加强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纳入检察工作全局来谋划,服务保障“六稳”“六保”;将继续完善静安涉老检察“捕诉研防一体化的办案模式,以制度管长效,用规范促专业,继续优化工作举措,建立健全各项涉老检察制度;将继续坚持一般预防和特殊预防相结合,提升犯罪预防成效。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点”“面”结合,进一步提升普法宣传质效,确保普法宣传有广度、有深度、有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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