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就是你的亲人!”是母亲王曼霞留下的最后一句话
1949年5月18日清晨
仅有11月大尚在襁褓中的陈冠宁
在党和各方努力下被营救出狱
而后陈尔晋、王曼霞
和腹中尚未出生的孩子壮烈牺牲
倒在了上海解放的黎明前夕
75年过去
陈冠宁已是一位老者
坐在检察官的面前
他满是忿忿
“父亲秘密加入中国共产党,
为把上海和平交到党和人民手中英勇就义,
如今却被人造谣污蔑……”
2024年4月3日,静安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对犯罪嫌疑人张某提起公诉,同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7月25日,静安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本案,烈士家属、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益心为公”志愿者等40余人旁听庭审。9月20日,静安区法院判决采纳检察机关指控的事实、罪名及量刑建议,以张某犯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支持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全部诉讼请求。
“感谢检察机关为我父母正名,让污蔑者伏法。”旁听案件庭审后,陈冠宁老先生握着案件承办检察官的手满是感激……
一体化办案 综合履职为烈属讨公道
2023年6月18日,静安区检察院公益检察室接到市检察院公益检察部门移送的案件线索,称闸北宋公园十六烈士陈尔晋、王曼霞家属向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反映,某短视频平台自媒体账号为博眼球,发布不实图文信息,污蔑烈士陈尔晋、王曼霞,侵犯烈士名誉权、荣誉权,严重伤害烈属感情。
接到案件线索后,静安区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部门以民事公益诉讼立案调查,及时联络烈士家属调查核实情况,并同步开展线上取证与线下调查工作,依法向某短视频平台调取涉案账号的人员身份信息、涉案短视频数据信息,同时向静安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烈士家属等搜集陈尔晋烈士、王曼霞烈士相关事迹的证明材料。
短视频内容与事实严重不符,该账号运营人造谣、污蔑、贬损的行为可能已构成刑事犯罪。2023年8月,静安区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部门根据《人民检察院内部移送法律监督线索工作规定》将线索跨部门移送至静安区检察院刑事检察部门。
经初步审查,承办检察官认为该视频账号运营者可能涉嫌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但因短视频的浏览、点赞、评论数量等关键的犯罪事实暂未固定,经与烈属协商,2023年8月10日,陈冠宁老先生至派出所先行报案。次日,公安机关决定立案侦查。
锁定犯罪事实 污蔑者罚当其罪
2023年10月,某短视频平台将涉案账号所涉视频及对应的传播数据情况反馈至侦查机关。证据显示,涉案账号归属人为张某,2022年4月开始注册短视频平台,分别于2023年5月、6月,发布侮辱、诽谤烈士王曼霞、陈尔晋的相关视频两条,通过丑化革命人物,引导粉丝进行负面评论,并以此“蹭流量”,两条视频传播量分别为1万余次、9千余次,累计获赞5百余个,转发收藏近百次。
承办检察官根据所固定的传播数据于当月16日决定提前介入本案,立即与公安机关进行会商,引导公安机关锁定犯罪事实,并从该视频的传播广度、引发的评论内容及导向、该账号发布的其他视频情况以及犯罪嫌疑人的动机和缘由等角度查清本案相关事实。
2024年2月至4月间,检察机关主动召开烈士家属意见征询会,先后多次听取烈士家属意见。“我从小就觉得自己是孤儿,直到上小学,奶奶才把我带到父母的坟前,讲述这段故事。父母的爱情故事在我心中圣神无比。”征询中,陈冠宁老先生讲述了自己的成长经历,也多次表达了自己的期盼,“视频严重伤害了我们全家人的情感,希望能够依法严惩。”
案件移送到检察机关,检察官认为,张某利用网络平台侮辱、贬损英雄烈士的名誉、荣誉,损害了公共利益,情节严重,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九条之一之规定,应当以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让谣言止步 消弭社会影响
英雄烈士是中华民族的脊梁,英雄烈士的事迹是中华民族的共同历史记忆,是社会公共利益的重要组成部分,对英雄烈士的事迹和精神的歪曲、丑化、亵渎、否定,不仅侵犯了烈士及其家属的私益,更是对社会公共利益的侵害。
公益诉讼检察官征询了烈士近亲属的意见,近亲属方放弃提起民事诉讼,同意由静安区检察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公益诉讼检察官认为,张某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采取有效的方式作出赔礼道歉,达到消除影响的目的,请求判令张某在短视频平台个人账号发布会道歉声明进行赔礼道歉,同时在国家级新闻媒体公开赔礼道歉,费用由张某承担。
但如果仅由张某发布一条道歉声明,忽视道歉声明传播范围,很难达到消除影响的目的,也不符合民法典第1000条“应当与行为的具体方式和造成的影响范围相当”的规定。如何提出进一步的诉讼请求,消弭案件的社会不良影响成了摆在公益诉讼检察官面前的一道难题。
为此,公益诉讼检察官先后走访上海市拥军优属基金会及静安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就英烈保护问题听取相关单位意见,了解社会对本案的评价与反响。同时,广泛邀请人民监督员、“益心为公”志愿者、网络平台相关负责人及传播学、法学等各领域专家学者等代表就合适的消除影响方式开展研讨。
结合短视频传播特点,综合多方意见,检察官最终又提出,被告承担公益损害赔偿金一万元,用于制作纪念及缅怀陈尔晋、王曼霞两位烈士的宣传片。因涉案两条视频在短视频平台持续展示2个月、3个月,为达到消除影响的目的,宣传片应当在张某的自媒体账号播放展示不低5个月。
此外,案件办理期间,静安区检察院还出台了《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检察院关于推动网络空间安全清朗的实施意见》,建立健全公益诉讼检察与刑事检察衔接协作机制,实现对网络违法犯罪全链条打击、一体化治理;召开“网络空间英烈权益保护检察融合履职座谈会”,围绕短视频平台如何加强用户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等行为的监管,以及检察机关融合履职等主题开展研讨;开展祭扫烈士陵园、参观红色场馆、烈士家属讲党课等主题党日活动,邀请人民监督员、“益心为公”志愿者、相关单位等共同参加,消除本案违法行为造成的社会影响,实现办案“三个效果”统一。
检察官说法,尊崇英雄、缅怀英烈、捍卫历史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陈尔晋与王曼霞作为隐蔽战线中的一对革命伉俪,他们不仅是个体更代表着一个群体。被告人通过网络对于陈尔晋与王曼霞奋斗在隐蔽战场事迹的丑化与否定,间接抹黑了一批“红色特工”群体,诱导了网络用户对于隐蔽战线工作人员的亵渎,否定了这一群革命前辈们在秘密战线中的隐忍奋斗及伟大贡献令人心痛。
检察官提醒,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互联网不能成为历史谣言的暖房和温床,静安区检察院将忠诚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旗帜鲜明地反对历史虚无主义,与消遣历史、消费先烈的行为作坚决斗争,以担当作为致敬那些在没有硝烟的战场上屡建奇功的英雄烈士,积极教育引导全社会积极弘扬社会正能量,使崇尚英雄、学习英雄、传承英雄精神成为每个人的自觉行动,协力营造保护和尊崇英烈的清朗网络空间。
素材来源丨公益检察室 普通犯罪检察部
文字丨顾家奇
(文中涉案人物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