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本市静安区的某十字路口发生了一起小型交通意外,一辆出租车与一辆自行车在即将碰撞之际,两人躲避及时,未造成任何损伤,本应值得庆幸的事情,却因骑车小伙的挑衅,幸反为祸,两败俱伤。近日,上海静安区检察院依法以故意伤害罪对骑车小伙提起公诉。
近日,小罗骑自行车沿着本市静安区某道路直行过一路口,恰巧遇到一辆出租车在路口转弯,由于出租车在转弯时差点碰到小罗的自行车,迫使小罗紧急刹车停了下来。小罗有些气急败坏,出于愤怒向出租车司机伸出了中指示意,这一行为被坐在出租车副驾驶的乘客王某瞅个正着。或许是觉得这竖中指的行为有些挑衅,当该出租车超过了小罗的自行车继续拐弯时,王某也回头用手指向小罗比划了一下。这王某出了气,小罗还未消下去的气又冒上来了。待该出租车在下一路口遇红灯等待时,小罗骑着自行车赶了上来,上前与王某理论起来,随后小罗一个冲动就用拳头击打王某的头面部几下后逃逸。王某报警后,小罗随即被警方抓获。经鉴定,王某遭受外力作用致双侧鼻骨粉碎性骨折合并鼻中隔骨折,已构成轻伤;且面部损伤留有瘢痕,眼球损伤影响视力,均已构成轻微伤。
静安检察院认为小罗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其行为已触犯刑法,应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刑事责任。小罗这才真正认识到自己的错误,积极赔偿并取得了被害人王某的谅解。近日,法院判处小罗拘役六个月,缓刑六个月。
检察官说法
不少路段存在机动车和非机动车混行现象, 交通“小摩擦”时有发生。文中两辆车在一开始并未出现任何碰擦,但是挑衅的行为让二人失去理智,导致事态“升级”。检察官在这里提醒市民:在行车过程中,严格遵守交通法规的同时要强化健康的心理素质,调整好心态,养成文明礼让的行车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