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半百老人争吵致惨剧:一人冠心病发作死亡 一人5年牢狱之灾

时间:2014-11-20

60岁的老姜和小他6岁的老李都在同一家建筑工地做场地渣土清理工作。老姜是负责渣土清理的领班,身体不太好,有冠心病,情绪容易激动。老李是渣土清理的工人,50多岁依然在工地打工。

4月的一天晚上,老李在老姜的手下干活清理渣土,干了三个小时,时针指向九点,老姜作为领班一如既往对清理过的地方进行查验,觉得老李清理得不够干净,训斥了他几句,刚喝过酒的老李不服气,两人便发生了争执。

“我的保洁小组哪里干的不好了?”

“你的保洁小组什么地方做的好了?我要去跟经理汇报。”

老李一听老姜要打小报告,一气之下用力对着老姜的左肩推了一把,随后拿下自己戴的安全帽砸了老姜一下。两人扭作一团。

看着这边有人打起来了,周围干活的人都赶紧上前拉架。可是老李还是觉得自己吃亏了。酒气上来一冲动,顺手抄起靠在边上墙边的铁锹,用铁锹甩了老姜的背部一下。

老姜气急攻心,两人站在原地对骂起来,骂了两分钟左右,又扭打在一起。旁边围观的人赶忙将两人拉开。拉开后被打的老姜就用自己的手机打110报警。不到5分钟,警察来了,但是在警察正找围观群众了解情况的时候,老姜突然摔倒在地,不省人事,摔倒的时候头部前额还撞在了工地大门的水泥柱上,周围人赶忙拨打120,但是遗憾的是:老姜在抢救后不治身亡。

被公安带回的老李慌了神,在他看来当时只是小争执,虽说自己打了老姜,可也没想过要把他打死。在看守所换上牢狱服的他心里充满疑惑:自己打的几下根本不足以置老姜于死地,到底老姜的死跟自己有多大关系?而且自己已经50出头,因为一时的冲动还不知道何时才能出狱。

此案的承办检察官刘伯嵩告诉记者,经法医学尸体检验鉴定结果显示:老姜生前因冠心病急性发作而死亡,而损伤、情绪激动等都可以是冠心病发作的诱发因素。本案中犯罪嫌疑人老李的加害行为与被害人老姜的死亡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属于多因一果的情形,即犯罪嫌疑人的加害行为与被害人的特殊体质共同导致了被害人死亡结果的产生。虽然,老李故意伤害行为的暴力程度在通常情况下不足以导致老姜死亡,但由于老姜生前患有冠心病,而老李的加害行为致使老姜情绪激动、体表损伤,从而进一步诱发其冠心病急性发作导致死亡。但是老李当时明知他人报案依然在事发现场等待,抓捕时无拒捕行为,供认犯罪事实,可认定为自首。

静安检察院经过综合审查,认为被告人老李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死亡,其行为已触犯刑法,日前,以故意伤害罪提起公诉。法院最终判处老李有期徒刑五年。

面对这样一出惨剧,刘检察官建议:外来务工人员应该增强法制意识,遵守法律法规,学会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工友之间应该保持和睦,遇到小摩擦时要冷静,切勿通过打架斗殴等非法手段解决问题、引发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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