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酒驾记录的他竟成功注册网约车?

时间:2023-08-10

      

车辆不符合网约车营运资格怎么办?开不出无犯罪记录证明也能解决?这位看似“手眼通天”的“大神”只是找人使用“PS”等图片处理软件帮助多名不符合条件的网约车司机通过公司审核进而获取网约车营运资格近日,静安区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变造国家机关公文、证件罪对被告人刘某提起公诉,依法以涉嫌变造身份证件罪对被告人高某提起公诉。

“朋友推荐,车子年限到了,跑不了A平台的车。”“OK,700!”经过短暂对话,范某向刘某转去了700元,并向对方发送了自己行驶证、驾驶证、身份证、车辆照片等资料。等了大半个月,范某收到刘某的反馈,称A平台资质审核严格,一旦“技术操作”被发现,不仅可能封号,已经赚取的车费也可能被扣留。在刘某的“帮助”下,范某最终成功注册了其他几个网约车平台,并再次转去了200元。2022年9月,范某如愿开始在三个网约车平台上接单。

范某不是“技术操作”的个例。巫某因为有酒驾的不良记录和抢劫罪的前科,不符合《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中规定的“从事网约车服务的驾驶员,应当无饮酒后驾驶记录和无暴力犯罪记录”,多次注册审核网约车平台无果。2022年7月,巫某闲聊中得知,微信“大叔工作室”(刘某微信昵称)可以代办网约车注册,他抱着试一试的心态,添加刘某微信,在谈拢后向其转去了1300元,最终竟然也通过审核,开上了网约车。

2023年1月,网约车公司工作人员在审核司机注册上传的无违法犯罪记录时,扫描了后台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附带的二维码,发现居然有个别司机上传的证明内容和公安平台记载内容不一致,疑似伪造证明,决定向公安机关报案。

根据线索,刘某很快被抓捕到案。到案后刘某交代,自己帮助他人申请网约车资格的部分材料是通过修改、变造所得。经查,2021年起至案发,刘某曾多次帮助他人在公安机关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上修改相关信息,帮助申请人变造行驶证牌号、驾驶证初次领证期和有效期、车辆注册日期等。刘某共涉及变造公文、证件17件,从中非法获利人民币8000余元。其中,部分材料刘某交由同伙高某进行“PS”处理,每次仅支付高某5元至10元的报酬。根据刘某的供述高某随即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承认了全部犯罪事实

承办检察官张婷认为,刘某伙同他人变造国家机关公文、证件,情节严重,应以变造国家机关公文、证件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刘某曾因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系累犯,应当从重处罚。高某伙同他人变造身份证件,应以变造身份证件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网约车司机在进行平台审核时,应当依法依规进行,主动提交车辆和人员信息等真实材料供平台审核,这不仅是对自己负责,更是对乘客和道路交通安全负责。同时也要提醒那些钻空子的不法分子,变造国家机关公文、证件涉嫌刑事犯罪,哪怕像案件中的高某,获利仅仅几十块钱,也需要付出惨重的代价。

文字丨顾家奇

(文中涉案人员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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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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