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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轻丈夫盛怒之下持刀捅人致死
 
    日期:2016年08月19日
 
 

导语:随着科技的发展,手机APP种类越来越多,功能也越发强大,不论是手机GPS导航、还是视频、外卖软件等,都在帮助我们不断提升生活品质,并取得了双赢的效果。然而,如果用手机GPS定位系统跟踪妻子,继而怀疑妻子和其前同事走得比较近,从而在一时冲动之下,持刀刺向该前同事,导致对方死亡,就太不值得了。近日,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对做出此种行为的程某作出了批准逮捕的决定。

 

故事还得从头开始说,1990年左右出生的程某与方某是老乡,家在外地农村,两人初中毕业就出来打工了。30岁还不到的小两口,已经有了两个可爱的儿子。程某高兴于家里人丁兴旺,发愁于经济拮据,小两口一合计,揣着行李就来上海打工了。因为学历低,程某只能找了份快递员的工作,每日风里来雨里去,靠着出卖体力,倒也能有个稳定的收入,勉强养家糊口。

方某来上海后先后在几家公司做过,都是些高不成低不就的活,在一家公司工作期间,她认识了比她大两岁的辛某,两人平日里比较谈得来,加上辛某能说会道,虽然学历也不高,但收入相对较高,一来二去中,两人越走越近。没多久程某就听到了些风言风语,开始怀疑方某与辛某的关系,也质问过方某,但方某始终没有承认,程某心有疑惑,便十分苦恼。

此后,方某向程某提出过离婚,甚至以自杀相威胁,程某均没答应。程某一直觉得妻子方某年轻不懂事,可能被人骗了,家里两个活泼可爱的孩子需要妈妈,他也需要妻子,一颗心愈加放不下了。由于方某认为自己和辛某只是关系比较好的同事,指责程某是无理取闹,无奈之下的程某突然想到了用跟踪来挽回妻子。想到就做,今年年初,程某从网上购买了可定位的GPS定位仪,偷偷装在了方某的电动自行车上,又从手机上下载了该GPS定位仪的实时定位查询软件,这样就可以随时随地查询到方某的行踪。

此时,方某失业了,一直在外寻找工作,但程某曾定位到妻子在一酒店区域呆了很久,程某越想越抓狂,但一不敢向方某求证,二怕冤枉了方某。百般纠结之下,4月中下旬,程某从淘宝网上买了一把尖刀,藏在自己的电动车后座里。4月底的一天上午,方某外出说是去海宁路面试,但到下午3点还没回家,程某就从手机系统上查询方某的下落,发现方某从下午2点到3点一直在市区的一公园里,而这个地方与方某应聘的地方根本不是同一个方向,程某自觉不对头,立马骑上自己的电动车,一路循着GPS的轨迹到了该公园。

话说这天上午,方某与辛某的发小李某一起去了一家公司应聘工作,中午方某与辛某一起吃了午饭,随后两人就一直在公园聊天,下午一点多时两人发生了点争执,方某就自己走到公园的其他地方,过了一会儿,辛某又回来找方某,两人一起坐在公园的长凳上,挨着聊了很久。

这边,程某赶到公园门口,一眼便看到了妻子方某的电动车,顿时怒火中烧,从自己的电动车后座拿出那把尖刀,插在他裤子右后侧口袋里,转身进入公园搜寻方某。当他走到长凳后面,远远地就望见一男一女挨着坐在长凳上,而那女的背影极为熟悉。愤怒的程某快步转到长凳的前面23米处,当他确认两人正是自己的妻子方某和辛某时,辛某惊恐地站了起来,程某一声不吭,直接拔出尖刀朝毫无防备的辛某的身体刺去,辛某被刺后退了两步,鲜血直流,一旁的方某看到地上的血迹,这才反应过来,抬头看到了失控的丈夫和他手中那把血淋淋的尖刀,惊慌失措的方某一把抱住丈夫程某的双腿,同时让辛某快走。辛某一手捂着还在不停流血的伤口,一手将程某推倒在地,然后朝公园门口逃去。待辛某离开两人的视线,方某才松开了抱丈夫的手,两人当场懵了,相顾垂泪。程某对着妻子说:“我捅人了,我会坐牢的,我会去自首。”说完,程某将手中的尖刀扔进了旁边的花坛里。妻子方某自觉闯了祸,一边宽慰丈夫说她会和辛某商量解决这个事情的办法,一边叫丈夫与她一起离开公园。

然而,事情比他们想象的要严重得多,受了伤的辛某刚逃出公园门口就体力不支倒在了人行道上,并不断地抽搐。路上行人立马报了警,待警车、救护车到公园门口时,程某、方某正巧出来,听到路人说有人被捅,生命垂危要被送医,程某主动向警察坦白了自己捅人的经过,他随即被带去了派出所,方某则陪同辛某去了医院。

很不幸的是,辛某被送医后便不治身亡。经鉴定,其系生前被他人用锐器刺戳右大腿等处造成右股静脉破裂致大失血而死亡。一个鲁莽的行为,使一个年轻人顷刻殒命,让一个家庭瞬间坍塌。不论程某是否真正挽回了妻子,但他的行为确实给自己带来了牢狱之灾。近日,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对程某批准逮捕。

检察官提醒:生活中处理矛盾的方式有很多种,但显然暴力不是首选,它所带来的后果常常难以掌控。本案中,从程某的主观意图和客观行为来看,他确实想教训一下辛某,以此挽回作为男人和丈夫的面子与尊严,但从他刺向辛某的身体位置,所刺的刀数以及被抱住后没有继续追赶再刺的表现来看,他有故意伤害他人的故意,但无杀人故意,辛某的死亡不在程某的意料之中。从主客观相一致的原则出发,检察院最终以涉嫌故意伤害罪(致死)对程某批准逮捕。

此外,手机定位这类动态信息也属于公民个人信息的范畴。虽然从生活经验看,公民在某个时间段所在的具体位置一般不具有明显隐私性或权益性,但当公民从事的某些活动不希望被他人获悉时,其所处方位与所从事的活动有直接联系,一旦手机定位被他人知悉,其所从事的活动一定程度上就被他人知悉,这时,对公民的手机进行定位就属于侵犯了刑法所保护的公民个人信息。因而,万不可随意偷装GPS来获取公民个人行动轨迹,否则很可能会涉罪。

 

(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

 
 
 
 
主办单位: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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