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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途汽车上行窃 持械抗捕成抢劫
 
    日期:2013年09月17日
 
 

  

 

“我感到公诉人形象很好、正义凛然,对被告的提问,思路清晰、指控有力。”这是上海市人大代表王元洪参加静安检察院公诉案件网络庭审直播后的感受。94日下午,东方网对静安检察院出庭公诉的刘向龙、谢国民抢劫案进行了全程直播。静安检察院戴杰副检察长与王元洪代表作为解读嘉宾,在线回答网友提问。除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外,上海市检察院邀请了三位特约检察员和一位人民监督员也参与了此次庭审与评议活动。

2013119凌晨,被告人刘向龙、谢国民经事先共谋,在一辆由浙江乐清开往上海的长途客运汽车上伺机行窃。趁被害人董小姐熟睡之际,刘向龙用谢国民交给的弹簧刀割破董小姐的名牌拎包,从拎包里盗得黑色皮夹一只,内有人民币1900元、银行卡、车钥匙等财物。

凌晨4时许,司机在喇叭里高声喊:“松江快到了,有人下车吗?”,董小姐听到司机的报站提示后醒来,发觉自己拎包内的物品散放在右边空着的铺位上,顿时心中一惊,赶紧摸挎在右肩的拎包,发现包里的物品没有了,包的底部被划了一个很长的口子,便在车内大喊:“车上有贼!司机师傅不要停车!”司机听见后说“好的,我不开门”。刘向龙、谢国民见情况败露,将钱款皮夹扔还给了董小姐,然后冲进驾驶室持刀威胁司机停车,司机拒绝说:“高速公路不能停车”。气急败坏的两个人一边威胁乘客不准向前,一边强转方向盘,司机把住方向盘尽量稳住车子,谢国民见状便上前猛踩刹车,并用刀撬驾驶室内控制按钮,车子顿时熄火。董小姐从二楼滚下楼梯,倒在驾驶室内。不少乘客也纷纷因为急刹车而摔倒。见车停了下来,刘向龙、谢国民在中控室上乱按,但车门没开,后用匕首敲打车上阀门未果,又返回驾驶室碰巧按到车门开关,两人立刻下车逃走。

本案的公诉人郑翼表示,被告人刘向龙、谢国民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公共交通工具上以扒窃的方式,秘密窃取他人财物,并为抗拒抓捕而当场以暴力相威胁,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第二项、第二百六十四条、第二百六十九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应当以抢劫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最终,法庭以抢劫罪当庭判处被告人刘向龙有期徒刑八年、罚金一万五千元;被告人谢国民有期徒刑九年六个月、罚金一万五千元。

作为庭审直播活动的解读嘉宾,戴杰副检察长提示广大市民增强自我防范意识,尽可能不要在公共场合炫耀展示贵重财物,并且呼吁市民积极配合司法机关指证犯罪分子,相信邪不压正、正必胜邪。

 

 
 
 
 
主办单位: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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