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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以高息为诱饵非法借款1200万元
 
    日期:2010年09月17日
 
 
 
  年仅27岁的80后青年许成(化名),短短几年间,先后向11人吸收存款,总金额高达1200万元。这些钱被其用于非法融资放贷、经营火锅店及个人挥霍,截至案发时尚有800余万元未归还。日前,许成因非法吸收公共存款罪被静安区检察院提起公诉。

  今天上午,结合最近出现的一系列案例,静安区检察院专门召开“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法律适用问题研讨会”,来自公安、法院、检察院、大专院校、社科院等单位的专家和司法实践人员,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法律适用问题进行了专题讨论。

  夫妻分道扬镳 80后身陷囹圄

  2010年2月25日,上海市公安局静安分局接张静(化名)报案称,许成自2007年1月至2009年4月期间,以给付高额月息为诱饵,先后多次向她借款,总金额累计达人民币600万元,其中576万元至今未还。

  随后,静安分局又陆续接缪某、刘某等报案称,许成也曾多次向他们借款。公安机关立刻对此案进行立案侦查,将犯罪嫌疑人许成抓获归案,并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依法对其予以刑事拘留。办案人员发现,这名出身普通的80后男青年,短短几年间,先后向11人吸收存款,总金额高达1200万元。这些钱被其用于非法融资放贷、经营火锅店及个人日常挥霍,截至案发时尚有800余万元未归还。日前,许成因涉嫌非法吸收公共存款罪被静安区检察院提起公诉。

  近日,记者走进看守所,面对面采访了许成。坐在看守所的椅子上,27岁的许成讲述自己的经历时数度哽咽。 “最放心不下的,就是年迈多病的父亲。 ”许成脸庞微胖,戴一副黑框眼镜,谈到自己70多岁的父亲,他将头别向一侧,眼神有些迷茫。靠着吸收他人存款放贷,许成曾经意气风发一掷万金,并多次到澳大利亚、日本、香港旅游,然而,随着资金链断裂,他不仅和妻子离了婚,自己还身陷囹圄。

  一次借款经历 做起放贷生意

  作为家中独子,许成从小受到父母宠爱。职高毕业后,他进入一家计算机公司做销售。2005年至2006年间,他发现数码产品的利润越来越低,便从公司辞职,打算开一家公司,从事数码产品批发业务。

  开公司需要二三十万元启动资金,在筹措资金的过程中,许成认识了贷款融资的中介,并对贷款中介行业有了一定的了解。 “我借20多万元,光付中介费就要1万元,这其中的利润太大了。 ”这次经历让他有了做放贷生意的想法。

  要放贷,手里就要有钱,没有多少积蓄的许成把目光瞄向了身边的朋友。为了吸引别人把钱借给他,许成开出3.5%-5%不等的月息。 37岁的张静在接受调查时称,她2005年借了50万元给一个朋友刘某,月息为3%,刘某则拿一处房产作为抵押。后来她从刘某口中得知,这笔钱立刻被转手借给了许成,而许成给出的月息是4%。2006年,通过另一个朋友张某介绍,张静直接认识了许成。许成自称是专门做贷款的,并且认识银行的工作人员,称自己做贷款和垫资有把握。

  在高额月息的诱惑下,张静对许成深信不疑,先后多次借款给他,累计本金达600万元,这其中大部分钱都是以现金形式交到许成手中。但尝到甜头没多久,自2008年2月起,许成就一直拖着不还本金和利息。多次催讨无果的情况下,张静意识到情况不妙,于2010年2月25日到公安机关报案。

  靠“包装”拉存款 物质欲望膨胀

  “要吸收借款,除了高额利息,还要会包装自己。 ”头脑活络的许成通过租借办公室的方法挂靠到上海某投资有限公司,并对外宣称自己是该投资公司的股东。而事实上,他只是分担了别人借办公室的租金,也在里面上班而已。此外,许成还利用曾办理过贷款,熟悉银行业务流程的优势,四处宣扬自己和银行关系密切,可以获得高息,并称自己放贷安全可靠。

  一开始,许成的借款对象仅限身边的朋友、同学。后来朋友介绍朋友,关系网逐渐扩大。发展到后来,许成索性在报纸上刊登广告,以投资公司的名义吸引居民存款。

  从一名无业人员,一跃成为手握巨资的“富豪”,年轻的许成难以自控的物质欲望开始膨胀。出境旅游、购买奢侈品、购置轿车,出手阔绰的许成一下子成为朋友圈中最受欢迎的人。

  2006年,许成先给自己买了一辆价值20多万元的马自达轿车。2007年,许成和新婚妻子去澳大利亚度蜜月,前后一共用了近7万元。为了讨好妻子,许成还在香港为其购买了一枚3万多元的钻戒。根据检方掌握的材料,仅去香港游玩购物,许成就先后和不同的人去过5次。

  “我用的钱大都是我自己放贷赚来的。 ”在看守所,许成这样解释道。许成称,从2005年至2008年间,他个人的开销合计不超过100万元,余下的钱都用来投资,希望得到更多的回报。许成说,为了结婚,他花3000元在武宁路租了一套房子,并没有用吸收过来的钱去买房子。但根据检方掌握的材料,他在宾馆开房间的频率非常高。

  声称被人欺骗 损失400万元

  许成说,2008年上半年发生的两件事彻底将他打垮。在他看来,如果不是被人骗走400万元,他的“美好生活”还会继续下去。

  许成自称,当时,两个客户黄伟辰(化名)和黄达(化名)通过广告找到许成,表示需要融资,而且时间非常紧迫。两人不仅拿来各自的房产证作为抵押,还承诺了8%-10%的高额月息。扣下房产证,许成将400万元现金交给对方,但后来发现,两人用的是假房产证和假身份证。等许成再去寻找,两人早已消失得无影无踪。

  另一个打击接踵而至,许成投资的一家火锅店因为经营不善关门了,导致许成投入的160万元都打了水漂,最后只能关门了事。

  雪上加霜的是,许成此时又有两三笔总额近100万元的贷款不能及时收回。 2008年10月,许成脆弱的资金链最终断裂,他开始停止向一些客户支付利息。

  2009年,在他到处被人追债,落魄狼狈之际,妻子和他办理了离婚手续。 2010年,在借款人报案后,东窗事发的许成很快被捉拿归案。

  检察官提醒 高利润伴随高风险

  本案的受害人多达11人,涉案金额高达1200万。承办此案的静安检察院检察官介绍,此案的受害人都是被许成许诺的高息所吸引,希望通过放款的方式赚取利息。他们盲目相信许成与银行存在密切关系,许成能够借助这种密切关系以高额利息放贷,而自己也能够搭许成的“顺风车”。开始时,他们能够如约收到许成允诺的高息,他们也越来越相信许成,借出的钱也越来越多,放贷时间越来越长,并且纷纷告诉身边的亲戚朋友。像滚雪球一样,这张网也越张越大,越来越多的人深陷其中。

  承办此案的静安区检察院金融和知识产权检察科毛文静检察官透露,近年来,该院办理了数起以高息为诱饵,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案例。受害者往往是生活较为困难的弱势群体。这部分人渴望致富但又苦于找不到门路,很容易受到犯罪分子的欺骗和蛊惑。也有少数人明知有投资风险,但是在高额回报的诱惑下,抱着侥幸心理冒险参与。

  为此,她提醒市民,要理性选择投资渠道,提高风险意识和辨别能力,存款最好还是到正规的金融机构,千万不要因受高额利息的诱惑,掉进犯罪分子设下的陷阱,造成巨大的损失。发现问题,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发表于2010年8月4日《新闻晚报》
 
 
 
 
主办单位: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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