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7月,冯某因发热至上海某医院就医,该医院建议其做纤维支气管镜检查,检查过程中因大出血,进行肺部手术。后冯某诉至法院要求医疗赔偿。经过一审、二审和申请再审,法院均未支持冯某诉讼请求,故向我院申请监督。我院经审查发现,该案诉前调解中,院方曾表示愿意免除冯某5万元医药费,后又改变态度不愿调解,导致冯某不满,矛盾难以化解。我院民行处承办人多次与双方沟通,加强释法说理,最终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医院免除冯某欠缴的医药费并解冻其医保卡,冯某向我院撤销监督申请,表示不再申诉。